中共惠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3日至5月1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惠州市进行了巡视。2018年7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惠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惠州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将省委巡视反馈整改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狠抓整改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全市上下雷厉风行、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惠州市委部署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一是市委常委会迅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7月25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惠州市情况反馈会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贻伟同志随即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贯彻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审定《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惠州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把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与抓好中央巡视广东反馈意见整改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7月31日,市委再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审定《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倒排时序进度,实施挂图作战,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8月21日,市党政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反馈的存在问题进行反思,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9月21日,李贻伟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逐条分析整改台账,审定市委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等文件,对做好后续整改工作作出部署。
二是成立整改落实领导机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市委迅速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李贻伟同志任组长,统筹全市整改落实工作;并在市委办公室设立市委整改落实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材料组、督导检查组、台账管理组等4个工作组,抽调工作骨干,专班运作,集中办公,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实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每周定期报送台账和周盘点报告、重大进展情况随时报告制度。8月17日,李贻伟同志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升温提速,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一项一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整改质量和效果。各县(区)各部门也迅速成立领导机构,统筹推进巡视整改落实。
三是强化现场督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开展了立体化、多层次、全覆盖的督导检查,由巡视整改督导检查组、各专责小组、整改牵头单位,分别从全市整改面上工作、专责分工条块工作、惠州市重点整改事项三个层面,对7个县(区)和市直部门集中开展不打招呼、直插基层、直奔主题的下沉式督导,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高质量推进。建立整改落实进展通报制度,印发《关于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导情况的通报》等文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推动巡视整改落实。李贻伟同志主动担当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6次市委常委会会议、3次全市性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审定修改整改落实方案、总台账;并牵头负责“市委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缺乏深入调研,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等问题的整改落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吉同志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贯彻《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惠州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部署市政府整改落实意见;并牵头负责“经济发展结构失衡、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的整改落实。其他党政班子领导结合分管工作,主动认领、分头负责巡视反馈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牵头单位分关把守,负责抓好本系统整改任务的落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带头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指导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全市形成一级抓一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针对省委第六巡视组提出4个方面13个主要问题,惠州市认真梳理细化为44条具体问题,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推进整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针对“市委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缺乏深入调研,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等问题。市委持续深入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7月以来,先后开展了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专题调研,形成了《惠州市区域协调发展调研报告》《关于从制度入手破解用地难题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对策建议》《关于打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晋升束缚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等调研报告,制定了《关于构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的工作方案》《惠州市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实施方案》《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行动方案》等,拟待审批后组织实施。
2.针对“经济发展结构失衡、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市委、市政府初步建立了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7月,市政府拟制了 《惠州市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正在完善中);正在开展《惠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拟结合“十三五”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十三五”中后期发展潜力,优化调整市 “十三五”规划相关指标增速;印发了《惠州市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惠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年)》《惠州市供排污一体化改革方案》等文件,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护好惠州绿水青山提供了政策依据。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龙门县等山区县不再考核工业产值及GDP等指标,对乡镇一级不再考核工业产值等指标。
3.针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较低,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等问题。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不断培植新兴税源。全面落实惠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降低制造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普惠性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截至9月底,涉及补助资金达到2.44亿元、企业238家;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暖春行动,现场为234家企业解决融资超9000万元;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累计对库内437家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总额36.69亿元。制订鼓励“个转企、小升规”相关政策,力争今年完成 “小升规”500家以上;继续实施100家大型骨干企业培育计划,对工业增加值增速超过15%以上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出台创建品牌奖励办法、总部企业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在工业、现代服务业、农业等行业各选定100家企业进行重点帮扶。今年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8.18亿元,增长1.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5.48亿元,增长16.5%,比非税收入快39.7个百分点;税收占比71.3%,比上年同期提高9.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不断提高。
4.针对“2017年度全市工业投资负增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体经济发展”等问题。组织开展“项目百日攻坚”,推动工业投资扭负为正。全力推进70宗市级和697宗县(区)级工业攻坚项目,着力解决影响项目落地建设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行动70次,64个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有力推进项目顺利建设。用地指标集中向工业项目倾斜,要求今年各县(区)工业用地比例确保不低于40%。今年1-9月,全市完成工业投资329.7亿元,降幅比上半年收窄5.2个百分点;推动450家企业技改。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实施精准招商,在深圳设立驻深招商办公室,重点针对深圳入选“中国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和入选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中国独角兽发展报告的独角兽企业”“国家开发区瞪羚企业”以及工信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组织招商,吸引优质企业来惠投资;成立对韩招商分队,每月赴韩招商交流;瞄准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与世界500强、行业领军企业常态联系,并由市政府统筹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更多政策支持,促其落地。1-9月,全市招商选资备案项目共602宗,计划投资总额1151.01亿元。
5.针对“一些单位和部门为完成经济发展增速指标弄虚作假”问题。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制定实施《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局纪检组与市统计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和执法监督检查。制定印发了《惠州市统计系统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法律培训;组织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检查485家“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22家企业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2家不符合报送范围的企业作了退库处理。
(二)推进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乏力
6.针对“对防范债务、金融风险等攻坚战,未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问题。市委、市政府加强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7月31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关于防范债务、金融风险攻坚战部署要求,研究惠州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稳步降低各级政府负债水平等工作。8月份,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惠州市PPP项目和购买服务项目清理规范实施方案(2018-2019年)》,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作,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
7.针对“部分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每月定期组织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认真梳理省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强力推进。目前,全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均按计划稳步推进,进展情况总体良好。加快推进从莞高速公路惠州段建设,经多方协调,第一批增贷资金已于9月6日到位;派驻专门工作组进驻项目现场,实行项目进度每天一报制度,确保按进度如期完工。目前,项目总建安工程完成约80%,力争今年底主线贯通。
8.针对“落实水污染防治决策部署不力,责任没有完全压实”等问题。进一步压实治水主体责任,重点打好6场歼灭战。结合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督察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水质监测预警,强化对“水十条”国考、省考断面的监测和分析研判,对水质不达标县(区)发函预警重点督办。9月,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供排污一体化改革动员会;印发实施《惠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8-2020年)》《惠州市供排污一体化改革方案》,以供排污一体化改革为突破口,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
成立污染攻坚指挥部,制订水污染攻坚全市作战方案及20个配套子计划,着力打好6场水污染歼灭战,即: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歼灭战,1-9月沙河河口断面(入东江口)水质由年初的劣Ⅴ类改善为目前的Ⅳ类(1-9月均值)。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歼灭战,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建设,今年新建成管网223公里;东江西枝江沿岸需建设117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102座、在建5座,10座正在进行前期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歼灭战,制订实施《惠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惠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禁养区畜禽养殖进行全面巡查和清理,今年以来共清理禁养区反弹和非禁养区没有相应配套环保设施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2099家次,清理存栏生猪37万头;进一步扩大禁养区面积,全市禁养区面积达8100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70%;集中开展42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目前已完成30个。推进河涌污染歼灭战,加快市区中心区河涌整治,望江沥、新开河、大湖溪沥、洛塘渠等整治顺利推进;镇级河涌整治深入推进;开展黑臭水体整治,27条黑臭水体已全面开工整治,目前,累计完成投资24.57亿元;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结合水质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情况,惠州市有9条黑臭水体达到“初见成效”标准;初步制定了《惠州市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改工作方案》。推进工业污染歼灭战,持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涉污企业及“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今年1-9月,全市出动执法53120人次,检查企业17309家次,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999宗,处罚金额10877万元,限产停产案件12宗,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32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0宗;加快“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已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1715家。推进东江江面沿岸污染歼灭战,严厉打击乱搭乱建及违规装修行为,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由今年上半年的55.6%上升为66.7%。
9.针对“博罗县沙河河口断面水质下降为劣Ⅴ类”问题。博罗县强化工业企业监管,加强对有证排污企业的监管和对无证排污企业的整治。沙河流域累计关停取缔企业446家,搬迁329家,完善手续22家,正在完善手续121家;对118家涉水重污染排放企业实施 “三超两表”严格排查,对“三超”违法行为立案101宗。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累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3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累计建设生态池8个,已建设生态沟渠12条,累计采用污水净化工程处理农业种植业总面积2703亩;累计砍伐桉树林2293.8亩,完成桉树林改造面积1000.9亩。加快河涌整治,累计完成清淤长度321.2公里。加强沿河农家乐、饭店等清理整治,已有191家污水接入市政管网,298家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停业134家。今年6-9月沙河河口、罗浮山大桥处水质均为Ⅳ类。
10.针对“淡水河紫溪断面仍为劣V类”问题。惠阳区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治污能力,今年启动实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建设扩建和提标升级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25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大力整治工农业污染,通过“两断”及“两断三清”措施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378家,关闭重污染企业5家;清理373家养殖场,清理生猪18323头、禽类225221羽;大力推广化肥减量控污和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极大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
11.针对“淡水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进展缓慢,且不符合省发改委批复要求”等问题。惠阳区优化调整了淡水河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方向,确保项目更加注重以水环境整治为中心。大力推进二期项目建设,加快完成项目涉及的征拆工作,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分级分步组织实施。加快污染河水净化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进度,将剩余长约27.3公里的河道污染河水净化和生态修复工程分别纳入PPP项目和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加快实施。
12.针对“惠东县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被违规占用,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被违规核减”问题。惠东县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加大日常巡护力度,已对东流村违建开发问题完成清拆和复绿工作,已恢复27.1公顷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相关涉案人员已刑拘和判决、相关单位责任人员已追责;国家七部委 “绿盾2017”现场巡查反馈问题,已整改违法违规问题14个,拆除东流村违法违规建筑1900平方米、罚款8.583万元。制定了《广东惠东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7-2026年)》已报省政府待批,继续加大对白盆珠自然保护区的巡护监管力度,切实保护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目前未发现有违规占用问题。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3.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市委常委会参会人员泛化,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严格以制度和规范强化民主集中制保障。市委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惠州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惠州市委常务委员会议事细则(修订)》等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市委常委会会议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先充分酝酿,让每位常委同志发表意见,坚持书记末位表态,再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研究拟制了《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待审批后印发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征求意见制度,市委办公室严格把关,对需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事项,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党组织意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检查,督促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防止出现“一言堂”现象。严格控制市委常委会会议参会人员,规范了市委常委会会议记录、纪要;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做到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情况。
14.针对“市委班子个别成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等问题。高质量召开落实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8月17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召开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宜。8月21日,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主题、开门见山,对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存在“七个有之”情况、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是否存在圈子文化、团团伙伙等苗头性问题等全面剖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受到省督导组充分肯定。全市127个县处级以上单位随后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剖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清单。9月上旬,形成《惠州市县级以上党组织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总结提升经验做法,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
15.针对“市领导带头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等问题。市委常委会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7月至9月底,市委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生态文明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宣传工作会议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省委常委会以及李希书记有关讲话精神;李贻伟同志分别主持召开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镇街党(工)委书记学习座谈会,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确保学深悟透、融会贯通;7月30日,市委召开十一届六次全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7月27日,李贻伟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近期,市四套班子领导同志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为支部党员上党课,分享学习心得体会。
16.针对“个别市领导未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等问题。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抽查督导。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建立组织部门督促市领导同志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8月,市委组织部完成了26位市领导党员组织关系梳理工作,明确每位市领导所在具体党组织。8月18日至25日,全市127个市直单位和7个县(区)按要求召开了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市领导到所在单位参加专题民主生活,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
第二方面问题:党的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建设短板较多,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7.针对“市委常委会较少结合惠州实际系统谋划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市委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压实部门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8月17日,市委召开第73次常委会会议,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惠州市意识形态工作。8月28日,市委宣传部召开全市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座谈会,分析惠州市大中专院校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研究相关对策措施。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基层巡察重点内容。9月3日,李贻伟同志主持召开市宣传文化系统座谈会,研究思想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惠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
18.针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未落实意识形态相关专题学习计划”问题。市委理论中心组立行立改,带头组织学习。8月16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扩大会议,邀请省委网信办专家作“意识形态工作与网络舆情应对”专题报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8月17日、9月21日,李贻伟同志主持召开2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办《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体学习意识形态资料《研究苏联演变问题的一份宝贵材料》。8月15日至9月18日,全市县处级单位理论中心组都安排了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
19.针对“有的市领导身兼多职,难以集中精力抓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市委已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市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
20.针对“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力量薄弱,对非公经济组织、网络媒体等阵地管理的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未完全压实”问题。进一步充实宣传思想文化基层工作力量,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截至9月下旬,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完成宣传委员兼职过多问题整改;制定了《市、县(区)网信工作机构设置情况表》,下来将按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推进网信机构建设。印发《关于加强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和舆情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对重大舆情监测分析、预警防范、管控处置、人才队伍建设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研究拟制《惠州市非公经济组织、民营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约谈制度 (试行)》(正在征求意见)。
21.针对“对经济社会领域事件传导到政治领域,引发意识形态事件的风险认识不足”问题。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负责的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实际分析研判风险等级,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有效防范经济社会领域事件传导到政治领域、引发意识形态事件。制定印发了《惠州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规范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流程和方法;编制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知识手册》,为全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提供指引。与相关网络媒体签订 《惠州市网络传播平台自律管理责任状》,强化网络传播平台自律意识。
(五)基层党组织建设短板较多
22.针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仍然薄弱,镇村人才流失严重,村书记队伍素质不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宗族势力干预农村事务的反映比较多,村民小组长监管存在不足”问题。市委着力强化制度机制保障,打造一流带头人队伍。召开了全市组织工作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建立农村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各项工作;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印发了 《关于落实农村党组织“头雁”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不合格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撤换,对46个省定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进行专题培训;加大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力度,排查了41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选派8名副处级干部、33名副科级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加强镇街工作队伍建设,制定了《关于选派惠州市人才服务团的方案》,选派一批中青年博士、科技人才到有需求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挂职一年,逐步建立长效人才挂职服务基层机制。加强对村民小组长的监督管理,对村民小组长财务审批权、事务决策权和公章执行权管理制度和组务公开等事项予以明确;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网式”全面排查问题村(社区),对确属涉黑恶干部的、宗族势力干预村事务的进行整顿,对涉黑恶村干部进行查处。
23.针对“城市基层党建共驻共建、互融互促局面尚未形成”问题。市委层层传导责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打造博罗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县。8月8日,在博罗县召开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专题研讨会,对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交流探讨;指导博罗县创新实施“红色领航工程”,建立街道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工作制度等,全力推动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县创建工作。压实县(区)城市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将城市基层党建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合力营造城市基层党建共驻共建、互融互促工作新局面。
24.针对“少数国企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未正常开展,对民办中小学等领域党建工作指导推动乏力”问题。着力规范国企党组织设置,加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采取撤销、合并等方式,对40家企业中发现的“僵尸企业”“破产企业”党组织进行重点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对全市国企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84项重点任务开展了专项检查,市属一级企业已将党建工作写入企业章程,设立党建工作机构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以及“先党内、后提交”议事规则,进一步增强了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结合市级机构改革,统筹考虑设立市委教育工委;全面推动市直民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加强对县(区)民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研究制定《惠州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25.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仍然存在"灯下黑"”等问题。着力完善机关党建责任清单,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了机关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和具体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和评议考核规则。印发了《市直机关巡视整改专项督查要点》,对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情况开展了全面摸查,重点清查党员人数、党组织换届时间、委员配备等工作。举办全市组织工作业务培训班,对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等353名党务工作者集中开展发展党员、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党费使用管理监督等党务工作培训。
26.针对“机关党组织设置不合理,有的党支部"三会一课"不正常,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对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规范设置予以明确,落实提醒工作机制,定期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党组织设置符合规定。同时,市直机关工委加强督促各级机关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抓好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登记工作,扎实推进党支部“六有”规范化建设上新水平。
(六)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27.针对“个别单位提拔市管干部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市委组织部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惠州市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从加强动议审核、改进推荐方式、细化考察方法、优化选拔流程、健全记实归档等方面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更加凸显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实施“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行动年”计划,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集中实施一系列规范化措施,切实提高惠州市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水平。
28.针对“有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置不严格”问题。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8月,制定出台 《从严从实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规程及查核结果处理实施办法》;精准精细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和结果认定处理工作。目前,正在梳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典型案例,拟于年底前进行通报。
(七)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调整过于频繁
29.针对“有关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调整过于频繁”问题。市委将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干部职务任期规定保持干部在法定任期内稳定的通知》,保持县(区)党政正职在任期内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按要求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第三方面问题:管党治党 “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商关系边界不清,“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八)市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30.针对“有的市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不力”等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落实“一岗双责”督促提醒机制。制定实施《关于反腐败震慑遏制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关于开展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加大正风反腐惩治力度,重点加大对选人用人、执法司法、土地出让等方面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31.针对“警示教育不足”问题。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各单位积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警示教育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向全市各级各单位发放惠州市编印拍摄的《2018惠州市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惠州市部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肃清贪腐毒瘤——— 惠州市部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对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查处的45名党员干部,在所在单位及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宣布处分决定,并将典型案例在“惠州清风”微信公众号上推送。研究制定《市纪委监委案件信息发布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发布流程,强化查处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32.针对“巡视整改抓而不实”问题。立足全面清理办结,建立转交办理闭环机制。全面完成对2014年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线索核对工作。10月,印发了《惠州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工作细则》,构建了受理全覆盖、流转全留痕、办结全反馈的管理闭环,将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件办理流程。
33.针对“反腐败震慑、遏制作用未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切实扎牢制度笼子,进一步发挥反腐败震慑遏制作用。总结近年来腐败案件的违纪违法特点,查找问题根源,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惠州市国企腐败案件专题调研,查阅110多宗相关腐败案件。规范建立市管干部问题线索活页本,出台《惠州市市管干部问题线索活页本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市管干部廉政档案,已完成全市在职市管干部个人信息校对工作,正在进行廉政档案录入工作。在全市开展私设“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市直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相关通报。
(九)政商关系不清,存在较多廉政风险
34.针对“个别领导干部离开公务员队伍后"政商不分"”等问题。推动建立“亲”“清”政商关系。紧盯官商勾结新特点,严肃查处“借手取财”“期权回报”等政商勾结腐败问题,今年6月份以来,共查处涉嫌政商勾结、政商搞非法利益输送的案件8件8人。研究修订了《惠州市关于深入整治官商勾结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待审批),将党员领导干部离职后违规承揽工程问题作为重点问题纳入专项整治。今年以来,暂未收到或发现关于领导干部离职后违规承揽工程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
35.针对“有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完全与企业脱钩”问题。对16个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与59家未脱钩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其中42家“无资产、无业务、无收入”的“僵尸企业”,由原主管单位按照“僵尸企业”出清重组政策法规实施市场化出清;14家可持续运营企业实施政企分开,分别划入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其余3家企业因所处行业特殊性,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继续由原单位管理。目前,14家移交企业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36.针对“有的部门对所辖企业执法不严”问题。切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巡视反馈某游艇会公司长期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区海域问题,惠东县成立了相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停止该游艇会有限公司对外营业,游艇会停泊的外来游艇已全部驶离码头,相关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和核实中。
37.针对“有的单位为工程企业违规行为大开绿灯”问题。进一步加强工程领域权力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市纪委监委到市直有关部门检查巡视反馈违规审批工程项目台账及审批文件。印发 《关于工程领域违规审批的整改落实方案》,收集审核县(区)和市直单位工程领域违规审批自查自纠书面材料,分析发现项目建设滞后等4个问题。召开工程领域违规审批整改督导会,督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等9个具有工程领域审批权单位,对2016年以来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环节进行认真排查,列出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抓紧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十)涉黑涉恶问题比较突出
38.针对“有的公安干部与黑恶势力长期勾结”问题。进一步压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主体责任,推进政治建警和制度治警。强化警纪警风建设,深入推进为期6个月的“整治突出问题、纯洁公安队伍”专项教育活动,加强对政法干警特别是公安干警的党风廉政教育、法纪教育。深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民警的日常监督,重点整治有警不出、有案不立、立而不侦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执法问题,对重大专案深挖“黑后台”和“保护伞”,对涉及党员干部和公安民警充当黑恶势力 “保护伞”的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截至9月底,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农村涉黑恶团伙213个(其中涉黑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849人,查处 “保护伞”38人 (其中公职人员3人、村干部35人)。巡视反馈严少亮等特大涉黑案涉及的公安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相关责任人员已得到党纪政纪处分、部分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39.针对“"套路贷"问题反映强烈。有的涉黑团伙通过虚构贷款事实、虚假诉讼、合同诈骗等手段,谋取巨大非法利益”问题。进一步深化巩固打击战果,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全面梳理“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非法金融违法犯罪,已侦办周某“套路贷”团伙案,刑拘29名犯罪嫌疑人,逮捕26人;侦办张某“套路贷”团伙案,逮捕11人。进一步做好深挖扩线工作,紧盯各类可能实施“套路贷”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借贷平台、投融资担保公司等行业广辟线索来源,对已摸排出的“套路贷”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打击,实现批量破案;对“套路贷”违法犯罪猖獗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强化边扫边治边建;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适时召开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公开处理大会,确保打击效果和震慑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扫黑除恶新一轮宣传攻势,采取有效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信贷规则,强化风险警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引导自觉抵制非法民间借贷活动。
(十一)“四风”问题屡禁不止
40.针对“奢靡之风禁而未绝”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好转。制定《整治“四风”问题专项行动方案》,严肃查处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享乐奢靡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打高尔夫球、转嫁公务接待费用、私设“小金库”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堵塞制度漏洞。对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和超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进行暗访,拍摄制作暗访片并转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今年6-9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充分发挥暗访利器作用,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制作并在惠州电视台、惠州清风等媒体播放有关村(居)委乱收费的《聚焦“四风”》暗访片。运用北斗系统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
41.针对“一些领导、单位和部门仍然存在官僚主义;某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扶贫资金使用率不高”等问题。严格落实“一线问责法”,从严整治懒政怠政。对贯彻执行不力、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三大类23种情形实行问责。严格执行“一线问责法”,将其纳入《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两个责任”考评方案》,依托“两个责任”电子平台落实“一线问责”。制定实施《2018年惠州市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印发《惠州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召开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惠州市开展精准扶贫财政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整治精准扶贫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项目推进滞后问题;启动修订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定,简化扶贫项目招投标流程,解决扶贫项目落地难问题。
惠州市汽车客运南站项目主体工程于2017年12月底完成,收尾工程于2018年6月底完成。目前,该项目已投入运营。仲恺大道及鹅岭南路改造项目全长14.03公里,总投资约19.9亿元,于2016年9月进场施工,合同工期2.5年;目前,主车道及大部分辅道、人行道已完成建设,正在对通行较为拥堵路段加快建设进度,力争今年底完成改造并实现通车。
第四方面问题:“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整治不力,社会生态存在严重隐患
(十二)全市“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面积逐年攀升
42.针对“对"两违"整治重视不够,整治成效不明显”问题。全面摸清“两违”底数,强化执法监督力度。目前,已摸清全市违法用地底数并分类汇总、建档立账。强化“两违”打击力度,经核查,全市存量违法用地412宗,面积54.7万平方米,截至9月底,立案率、查处率100%,已整改185宗、违法建筑物面积24.39万平方米(完成总存量面积的44.59%)。针对省、市地方重点项目及民生公益类的违法用地情况,各县(区)各部门按照“严控增量、减少存量”目标,依法分类处置,确保重点项目程序性违法用地问题在今年底基本解决。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全面清理和排查辖区内现有违法建设,完善了市、县(区)、镇(街)、村(居)建筑物信息数据库,截至9月底,2014-2017年产生的违法建设存量共消除了140宗,约11.2万平方米,完成清理总存量面积的25.9%。二是建立健全“两违”整治长效机制,修订《惠州市整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专项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试行)》;研究拟制《关于加强卫片综合执法监管治理的意见》(征求意见中),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责任体系、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责任考核问责机制等;研究拟制了《惠州市查处违法建设规定》(征求意见中),已列入《惠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对2017年度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
43.针对“某国家风景名胜区内违法建筑整改不到位”问题。博罗县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罗浮山蓬莱山庄违法建筑。8月19日,当事人对被认定需要拆除的3142平方米违法建筑物自行拆除;8月31日,违法建筑全部拆除;9月13日,基本完成复绿工作;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组织验收。
(十三)惠阳区政府未批先征2200多亩农用地
44.针对“惠阳区政府在未取得征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征收耕地、养殖水面等农用地2216.4亩”问题。惠阳区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已与开发商解除了项目合作合同。对片区符合报批条件地块,惠阳区将分年度落实报批。下来,将开展好剩余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报批土地调查摸底工作。同时,启动片区控规调整,重点功能以产业为主。持续加强土地执法监管,每周对该片区土地进行动态巡查,目前,片区范围内暂未发现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土地现状和性质均未改变。为确保村民合法权益,在未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前,将土地委托村民管理、耕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抓好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是惠州市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下来,惠州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按照省委部署,继续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后续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继续抓好未完成后续整改工作落实,推动整改任务“见底清零”。二是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举一反三,把省委巡视反馈整改逐条逐项落实到位,对整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经验做法,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转化为完善和规范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进展的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用好问责利器,对在巡视整改落实中履责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抓住典型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一劳永逸的思想,深入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加强对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曝光,既通报巡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反面典型,也反映巡视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并适时组织巡视整改工作“回头看”,充分发挥以巡视整改带动全局工作的战略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2-2873202;邮政信箱:惠州市惠城区云山西路6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818室;邮政编码:516001;电子邮箱:hzxcb2873202@126.com。中共惠州市委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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