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忌宠物爱宠更要讲文明

惠州日报 2018-11-24 09:03

如今,不少市民喜欢饲养宠物,他们不但在家里对这些小家伙精心照顾,出入公共场所也常常带上。有些市民带着宠物狗出现在饭店、公交车、超市等公共场所,不少市民认为这种行为不文明,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会给其他市民造成一定影响。

大部分商场明文规定宠物不得入内

“上次我在江北一家快餐店吃午饭的时候,吃着吃着,突然感到一个毛茸茸的东西蹭了我的脚。”市民李小姐说,当时,她吃得正起劲,当狗狗触碰到她的脚时,她感到浑身不舒服。

“人狗共餐,你能接受吗?”记者随机访问了20位市民,九成受访者表示不愿意和宠物一同进餐。网友“菲菲”表示:“不是每一个人都喜欢宠物,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喜欢将自己的食物和宠物分享。”市民李雄粮则表示:“宠物犬的气味和掉毛可能会影响其他客人,尤其是身患哮喘病或有过敏症的人,造成的后果可能会很严重。狗主人应该尽可能地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市民周女士认为:“狗狗是挺可爱的,但和人在一起吃饭还是感到有点别扭,尤其是带着小孩出去吃饭,更不会同意和狗狗一同进餐。”

惠州的商场和餐厅对于携带宠物入内是什么态度呢?记者走访发现,大部分商场和饭店都有明文规定宠物不得入内。在市区华贸天地商场门口,一名安保人员指着门上挂的“宠物禁止入内”的标识告诉记者,为了确保顾客安全,商场是不允许宠物入内的。而在市区多家餐厅门口,记者也看到了“宠物禁止入内”的标识。但在一些街边大排档,记者并未看到明文规定,对于携带宠物入内的情况,工作人员也大多态度宽容。

乘客不得携带宠物上公交车

惠州市城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乘客不得携带禽、畜、宠物等有碍他人安全和卫生的鲜活动物上车,盲人携带导盲犬及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除外。那么,惠州市市民携带宠物上公交车的情况如何呢?

市民李超每天上班都是乘坐公交车,他告诉记者,他乘坐公交多年,并未看到市民携带宠物上车的情况。

广东九韬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丽琴认为,餐厅和公交车等属于相对封闭的空间,且餐厅属于用餐场合,对于安全和卫生要求更高,特别是某些特殊人群(如孕妇)可能需要远离狗只,但相对封闭的空间是无法达到这种要求的,因此从社会公德、公共安全及卫生的角度,不让狗进餐厅和公交车是合理的。本报记者龚 妍 谢宝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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