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项目(企业)共获120万元奖励 惠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后首批拟补助(奖励)名单公示
本报讯 (记者邱若蓉 通讯员 赵丽霞)继本月初首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获奖150万元后,近日又有建筑项目在环保节能方面获得专项资金补助。惠州市住建局日前发布《关于2018年度惠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拟补助(奖励)项目的公示》,10家企业项目被评为建筑节能奖励项目(企业),总计奖励金额120万元。这是惠州首批次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奖励的示范项目。
今年8月15日,《惠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设置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建筑节能重点项目、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等。《办法》一经实施,就受到在惠建筑企业的关注。一批建筑节能项目开始积极申报,这也直接带动了惠州市建筑节能的发展。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经公开申报、资料核查和专家评审等程序,该局评选出符合条件的10个项目(企业)作为惠州市首批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拟补助 (奖励)项目(企业)。
记者从名单看到,其中1项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9项为示范企业。其中,示范项目为敏华家居产业 (惠州)有限公司的可再生能源(光伏)应用项目;示范企业均为获得省住建厅“广东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搅拌站达标企业”称号的绿色生产规范标准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企业。根据《办法》,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企业)严格按照企业项目节能实际投资金额的10%以内比例进行补助奖励。奖励金额最高的可再生能源(光伏)应用项目,创建绿色达标实际投资额1275万元,按照补助办法标准奖励金额为30万元。
“目前该项目已投入运营,节能减排示范作用明显。”该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利用厂房屋顶空间,采取集中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形式,有效满足企业生产部分用电需求的同时,可将剩余发电量并入南方电网。
9家绿色生产规范标准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企业创建绿色达标实际投资额分别在100万~560万元之间不等,按照规定补助比例均将给予10万元的额度奖励。这9家企业通过实施搅拌楼及料仓封装、生产废水废料回收再利用等,有效实现了“废水、废气、废物”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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