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三农”电商 可申请专项资金

南方日报 2018-11-21 06:16

近日,《关于惠州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及惠农服务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印发,笔者看到,此次惠农服务专项资金将主要投向“重点物流仓储基地”“全市供销系统电商平台”等方面,以此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申报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必须是在惠州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财务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和偷税漏税记录的企业及有关单位。

专项资金具体用途包括:服务三农综合平台,如农业生产服务平台、城乡生活经营服务平台、农村金融(信用)服务平台、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农产品生产加工带动型平台、仓储物流带动型平台、农产品批发市场带动型平台、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型平台及其相应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等建设项目;重点物流仓储基地,如重点冷链物流基地、农副产品物流仓储基地和农资物流仓储基地等建设项目;全市供销系统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文/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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