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本报讯 (记者周 觅 通讯员惠纪宣)市纪委日前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不断加大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问题1
惠东县多祝镇农林水办副主任林干辉审核把关不严以及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林干辉在负责全镇危房改造审核工作期间,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规定对申报农户进行入户调查、现场勘察及验收,致使不符合条件的24户农户违规领取了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51万元。2014年11月,林干辉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支取朱某等2户农户退回县扶贫办的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2月,林干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4月,林干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2018年6月,林干辉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问题2
博罗县柏塘镇上田埔村“两委”干部私分扶贫款问题。2013年,时任上田埔村党支部书记陈月明,村委会主任黄文中(非党员),村委委员陈水坚、张天养、高群香5人,将县农林局下拨5万元金银花种植项目扶贫资金中的4万元予以私分,每人分得8000元,并通过虚开金银花苗票据方式入账。2018年9月,陈月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陈水坚、张天养、高群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问题3
龙门县龙华镇西族村“两委”干部违规摊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以及审核把关不严、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至2016年,时任西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国强,党支部委员钟庆辉,村委会副主任林焕新(非党员),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钟记房,村委委员林金城、谢玉房(非党员)6人,将上级下达的32户94.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违规摊分给48户危房改造申请户 (每户金额不等)。张国强等6人没有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32户危房改造户中有5户不符合申领条件。此外,钟庆辉还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问题,本人及亲属隐瞒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违规骗取危房改造补助。2018年9月,张国强、钟庆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焕新、钟记房、林金城、谢玉房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警 示
以上3起基层干部挪用、私分、摊分、骗取扶贫资金问题被严肃查处,体现了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坚决砍断伸向扶贫资金“黑手”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把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压实扶贫领域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查处和纠正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的 “阳光雨露”惠及贫困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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