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8)粤13破14-2号
2018年4月19日,本院根据债权人陈洋、袁誉亮、凌立、何可兰等1580名惠州市裕元华阳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员工的申请裁定受理了债务人惠州市裕元华阳精密部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查明,债务人惠州市裕元华阳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18年11月7日裁定宣告惠州市裕元华阳精密部件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7日
新闻推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对一个部门、单位或一个地方、城市来说,在每一个发展阶段,关键在于拥有和集中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