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阳光检务” 惠城检察院在全市率先针对 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答复
南方日报讯(记者/卢慧通讯员/余党政陈俊婷)“感谢检察官,感谢检察院的司法救助,这面锦旗是我们全家的心意……”日前,惠城区检察院举行针对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答复会,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代表受邀参加会议。会后,周某将一面写有“人民检察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表达自己的谢意。这是惠城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将公开答复机制引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也是其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工作的一次有效尝试。
今年10月9日,惠城区检察院公诉科在审查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发现该案的被害人周某可能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主动向其送达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权利告知书》,告知其可向该院申请司法救助,并将该线索移送控申科。10月15日,申请人周某向惠城区检察院书面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惠城区检察院认为周某的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依法决定受理。
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开审查是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手段,将公开审查创新引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既有利于增强办案透明度,保证办案质量,提高执法公信力,同时也有利于宣传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和检察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服务和保障民生。经申请人同意,日前,惠城区检察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第三方代表对周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举行公开答复会。
答复会上,承办人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案件的办理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和对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的理由和依据。同时告知申请人国家司法救助是缓解案件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且实行一次救助的原则,并要求申请人勇敢面对困难,尽快走出困境,重拾对生活的信心,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受邀人员还向周某提供了申请社会救助的一些建议,进一步解决申请人后续治疗和康复的问题。经过大家讨论后,均表示同意该院对周某给予司法救助决定。
会后,救助申请人周某表示,惠城区检察院的救助不仅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还让他能如期进行伤残鉴定及相关检查,让他重新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重拾直面困难的勇气。
“国家司法救助这项政策很人性化,检察院组织此次答复会很好,程序也很规范”,受邀人员对惠城区检察院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进行的做法表示肯定。
据了解,今年以来,惠城区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共对4名申请人进行了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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