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就惠城中心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征求社会意见 预留发展空间 避免重复开挖

南方日报 2018-11-07 06:43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峰)集中降雨带来城市内涝、管线升级造成重复开挖……近年来,随着城市功能的完善,城区地下管线建设不断受到重视。日前,惠州市住建局公示《惠州市惠城中心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记者注意到,《规划草案》针对惠城中心区域地下管网新建和改造均提出详细控制要求,充分预留了未来近20年城市发展所需要的地下管廊系统空间。此外,《规划草案》提出,凡是在现有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不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确保各类管线有效入廊。

规划目的?预留管线位置满足城市发展需要

《规划草案》指出,城市地下管线是市政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的"生命线"和"血脉",而惠城中心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的编制则是有效完善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以及提升城市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的有效体现。

《规划草案》明确,规划范围为惠城中心区,总面积约210平方公里。在控制年限上则与惠州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保持一致,充分预留了未来近20年城市发展所需要的地下管廊系统空间。

具体到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地下管线各专业系统分析、管线敷设的现状分析、新建管线及管线改造规划、主干管线廊道控制规划、重要节点的管线综合规划,以及市政管线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通过规划,充分、合理利用场地平面和竖向空间,来预留管线位置,保证管线敷设空间能满足一定时期的使用需求,同时预留发展空间,满足未来的城市发展需要。”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统一标准?新建和改造管线建设标准一致

针对当前管线敷设存在的管线建设时序不一、通信管线未实现共建共享、管线建设间距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实施等问题,《规划草案》明确了未来管线新建和改造的刚性原则,设定了12米—60米等不同断面宽度的道路标准管线横断面尺寸,以及多条现状主路的规划断面,形成统一的建设标准。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建管线未来将结合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凡是已在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不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同时还将根据给水、燃气、排水、电力、通信等专项规划内容,核对市政主干管线所在道路的管线断面,为主干管预留敷设位置。但《规划草案》也提出,若新建的管线仅为供电线路,则单独预留廊道。

在管线改造进程中,《规划草案》认为对于不满足规划最小安全间距要求的管线,近期可保留原位,远期结合道路或管线改造,迁移管线。如果有多种管线均需要改造时,按先改造埋深较浅的,以及管径较小的顺序进行。对于军事用途的通信线路则尽量保留原位,不作改动。

规范实施?不同管线预留相应管廊位置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高压走廊,大型原水、净水输配水管渠通道,高压燃气管,以及区域性主干管等,需要规划先行,控制管道位置及预留安全距离。《规划草案》对于这一类型的主干管线廊道位置予以明确。

以供水管廊为例,《规划草案》指出中心区供水主干管道沿:北环大道、三环北路、三环南路、三环东路、惠州大道、麦地路、金山大道、惠澳大道、新联路等主路敷设,同时根据供水系统专项规划对新建供水主干管预留管廊位置。

与此同时,《规划草案》对于新建主干道(或快速路)与其它主干道(或快速路)的道路接驳节点,新建主干管与现状主干道(或快速路)或河流的穿越节点等复杂节点路面也做出了详细规划。

上述负责人介绍,以惠民大道与三环北路的平交口为例,三环北路现敷设有雨水管、污水管,惠民大道现除了雨水管、污水管以外,还敷设有通信、电力、燃气、给水等管道。依据《规划草案》,则将采用立交桥形式建设,新增的给水、电力、通信等管道建议使用直埋或沿立交桥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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