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35元谎称被盗5000多元 一车主谎报警情被惠阳警方拘留10天

惠州日报 2018-10-23 09:03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傅 灿)惠阳一男子向警方报案称自己放在车内的现金被盗。为了让警方重视尽快破案,该男子谎称被盗现金5000多元。谎言被民警识破后,该男子因谎报警情被依法处行政拘留10天。

9月25日8时,惠阳警方接事主张某会(男,28岁,广东省五华县人)报案,称他放置在惠阳区沙田镇东澳村某店铺门前的货车车内5000多元被盗。接警后,沙田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展开侦查,通过走访及调取路面视频监控,发现一名嫌疑男子在25日凌晨3时30分在货车旁出现,而且整个作案过程被监控全程拍下。民警9月26日12时在沙田镇一网吧将涉嫌盗窃他人车内财物的嫌疑人李某(22岁,男,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嫌疑人李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据李某供述,当晚路过被盗车辆的时候,想看车内有没有钱,就试着去拉车门,发现车门没锁,于是就在车上找钱,结果找到约35元。面对民警的讯问,李某只承认自己偷了35元,并不是事主说的5000多元。

为进一步调查清楚,民警又找来事主张某会。张某会称他被盗的钱是向张某生和张某元收来的现金货款,但随着调查的深入,张某会表现得越来越紧张,讲述的经过前后存在矛盾。最终在民警教育和谈话后,张某会承认他只是被盗了35元,当初谎报警情是想让派出所快速侦破案件,没想到还是被民警识破。

目前,嫌疑人李某因盗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张某会因谎报警情已被依法处行政拘留10天。

惠阳警方提醒广大车主,停车后一定要拉拽一下车门,以确定锁好车门、关好车窗。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以免给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另外,车主报警时应持真实、合理、合法的态度,任何编造虚假警情、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的行为一经查明,都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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