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告
经查,位于惠城区鹅岭南路永兴修理厂临时建设一处钢架铁皮棚,面积242平方米(长22米,宽11米)。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公告:
一、请上述涉嫌违法建设行为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到本机关龙丰执法队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
二、逾期不登记确认的,本机关将其认定为无法确认当事人的涉嫌违法建设。
地址:惠城区新联路17号龙丰执法队
联系人:黄建春、郭志刚
联系电话:0752-2393835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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