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查处 赌场就先关门 公安深挖 揪出报信内鬼给赌场当“保护伞”受贿136万,巡警中队指导员获刑5年半

南方都市报 2018-08-22 08:04

[摘要]给赌场当“保护伞”受贿136万,巡警中队指导员获刑5年半

南都讯8月20日,惠州博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公安巡警指导员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以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决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被告人郭某某,系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巡警大队二中队原指导员,2018年2月24日,因涉嫌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惠州市监察委留置调查,并以上述罪名调查终结,被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根据指定管辖相关规定,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博罗法院于8月1日依法公开审理。据介绍,该案为惠州市监察委办理的首例留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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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次“报信”,收赌档136万贿赂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期间,郭某某身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巡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先后多次通过该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某中队中队长骆某辉(另案处理)等人职务上的行为,为邱某源、林某洋(均另案处理)等恶势力开设赌场疏通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分别收受邱某源、林某洋人民币共计136万元,其中送给骆某辉10万元。其间,郭某某先后5次利用骆某辉等人提供的信息,充当恶势力“保护伞”,向邱某源、林某洋通风报信,帮助开设赌场的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案发后,郭某某于2018年1月6日收受林某洋的37万元赃款,已被惠州市公安局扣押并转至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账户;后郭某某又主动退回收受的剩余赃款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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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从宽,判处徒刑五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郭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共计13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身为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邱某源、林某洋等恶势力开设赌场疏通公安机关内部关系,并向恶势力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又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鉴于郭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其中包含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属坦白;且已退回其收受的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判决:郭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3

深深忏悔,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身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本应该为社会、为国家作出更多贡献,因为放松了学习,放松了警惕,走上这条违法犯罪的道路,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给家庭造成了伤害。郭某某追悔莫及,表示深深忏悔,服判不上诉。

查处

公安发现“内鬼”将线索提供给纪委监委

查处此案的是惠州市纪委市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郭某某是惠州市纪委市监委成立后首个被采取留置措施的对象。其所涉及的是一起窝案,涉案人员多,取证难度大,这对今年初成立的惠州市监委来说是个不小的挑战。

据办案人员介绍,去年以来,惠州市公安机关多次在大亚湾区开展打击赌博专项行动,可令人感觉蹊跷的是,当公安机关准备采取行动,相关赌场却关门了。打击赌博专项行动是在十分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的,这里面应该有内鬼,背后肯定有人通风报信。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内鬼”可能是大亚湾区公安局巡警大队的郭某某。惠州市公安局决定把郭某某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移交给惠州市纪委市监委办理。

经立案调查,在掌握了郭某某部分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事实后,惠州市纪委市监委集体研究决定对郭某某采取留置措施并报省纪委省监委批准。

留置53天审查调查终结把案件办成铁案

郭某某是从警20多年的老民警,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可能与其他涉案人员串供,且有可能逃跑、毁灭证据。今年2月24日,市纪委市监委对郭某某采取留置措施并向其发出《留置通知书》,在24小时内分别通知其家属和所在单位。

针对首例留置案,惠州市纪委市监委高度重视,提出要把案件办成铁案。办案人员把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精准地应用到案件办理之中。

经过53天的留置,郭某某案的审查调查终结。依照《关于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强制措施的衔接办法(试行)》,办案人员将郭某某的到案经过、认罪态度、现实表现等情况写入审查调查报告,将卷宗材料整理成册后移送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部门进行审理,审理通过后再提交市纪委市监委会议审议。

调查发现,郭某某任惠州市大亚湾区公安局巡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赌博犯罪团伙通风报信,帮助赌博犯罪团伙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收受赌场老板136万元的贿赂,涉嫌严重违法并触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具备移送司法机关的法定条件。

郭某被留置53天后,该案移送惠州市检察院。今年4月18日,郭某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对话

给朋友当保护伞,

收钱后曾后悔

南都记者:你是如何认识那些开赌档的?

郭某某:大家都是多年朋友。他们不是社会上的混混,而是有工作或做着生意。

南都记者:收到查赌信息,你是如何给他们通风报信的?

郭某某:打电话。

南都记者:用谁的手机。

郭某某:我自己的手机。

南都记者:第一次收了他们多少钱?

郭某某:10多万。

南都记者:你自己要了多少?

郭某某:几万元。

南都记者:其他钱呢?

郭某某:这个不用讲了吧。

南都记者:第一次收钱后,有没后悔或者感到害怕?

郭某某:中间曾后悔过,但又不好推脱。

南都记者:你记得收了他们几次钱?

郭某某:不记得了。

将好好改造,

希望其他人引以为戒

南都记者:已经后悔,为什么还继续收钱,给他们提供线索?

郭某某:就在出事前的一天,我已经决心不再做了。是开赌档的朋友,他们内部出了问题。

南都记者:你认为,是什么导致了你今天的结果?

郭某某:党性不强,缺乏原则,没有守好做人底线。

南都记者:当初,你想过会有今天的结果吗?

郭某某:想过。

南都记者:想对家人和朋友说些什么?

郭某某:希望老人家照顾好自己,我将好好改造,加强学习。希望朋友和同事,能够引以为戒。

采写/摄影:

南都记者郭秋成通讯员卢思莹叶彩云黄淑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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