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取消53项证明事项 户口迁入迁出等无需再办证明

东江时报 2018-08-12 09:13

政府多举措简政放权,减证便民,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排队等候办事的人将会越来越少。《东江时报》资料图片

东江时报讯 记者骆国红 户口迁入、迁出不需再办理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再需要离职证明……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编办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再取消53项证明事项,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和减证便民的力度。

东时记者注意到,53项取消的证明事项中,很多都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多个重要民生部门。其中,市教育局1项,市公安局8项,市民政局13项,市司法局5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2项,市质监局1项,市总工会1项,市残联2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项。其中包括:取消同意户口迁入、迁出证明,改名、曾用名证明,生育登记证明;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需再开具就业收入证明;残疾人免费或优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也无需残疾人乘车证等。

“这项便民措施出台真是太好了,以往办理户口迁入、迁出审批需要到村(居)委会开具同意证明,现在可以不用跑这一趟。”近期正打算把户口从老家潮州迁来惠州的市民朱先生得知这个消息,高兴地直说好。他认为,政府推出的这项举措就是简政放权,减证便民、为群众优化了服务,进一步解决了困扰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

市编办也在相关通知中明确,对取消的证明事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办事人提供,开具证明单位也不再开具(省外、市外单位确实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本着方便办事人的原则予以出具)。各县(区)要及时通知证明事项材料收取单位,修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确保事项取消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大信息共享力度,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以及加大失信惩治力度等方式,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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