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限细化到日 责任任务落实到人 惠州市高标准严要求逐个制定交办问题整改方案

惠州日报 2018-07-05 21:40

本报讯 (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记者昨日从市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组获悉,截至7月4日,惠州市共接到转办来信来访案件309宗。昨日,惠州市收到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二十九批环境信访来电来信举报件18宗。

前20批次197件案件已办结183件

惠州市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来电来信举报件,直面问题、立即行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狠抓整改落实。其中前20批次197件案件中,办结183件,未办结(正在处理)14件。开展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以来,惠州市共对责任企业采取责令整改184件;停业、关停、取缔、拆除193家;立案处罚100件,罚款709.217万元。

记者了解到,惠州市已启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单位对各个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研究,按照“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要求,高标准、严要求逐个制定整改方案,完成时限细化到日,责任任务落实到人。

在非法畜禽养殖清理方面,将督促各县(区)全面核实惠州市畜禽养殖业实际情况,7月底前全面清拆清理非法养殖场,对合法养殖场加强管控,推动整改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市住建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2018年底前消除80%以上黑臭水体的要求,组织各区政府(管委会)修改完善黑臭水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重点需补充完善黑臭水体在建成区范围内截污纳管工程建设方案 (区分清楚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委托第三方(专家)开展巡河工作,及时发现黑臭水体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黑臭水体的日常保洁和长制久清措施。

年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

在重点流域水质方面,惠阳、仲恺、博罗按计划在7月底前完成淡水河、潼湖流域内排污口登记造册工作,通过“控源截污、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优化”等措施加强河涌整治,流域内一级支流水质明显改善30%以上。惠阳区7月底前投产淡水污水处理厂,博罗县在7月底前投产石湾大牛垒、西基和湖镇响水等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力争取淡水河、潼湖水质在7月份出现拐点,沙河水质持续向好。在工业企业监督管理方面,市环保局统筹加快全市“散乱污”企业清理工作,7月底前,现有“散乱污”企业要清退一半以上,年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工作。

在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方面,将全面开展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调查摸底工作,摸清运行不正常的设施及原因,7月底前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已建成使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专业规范的运营管理。同时,按“一场一策”优化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要求和标准,按整改时序要求推进镇级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方面,惠州市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管理,各县(区)将对全市所有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全面核查,按时序要求推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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