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法院发布 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连续3年下降
南方日报讯(记者/卢慧通讯员/蔡中天章婷周泽锋)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大亚湾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亚湾区法院”)公布2012年至2017年毒品犯罪案件数据,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大亚湾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至2017年,大亚湾区法院共审理毒品犯罪案件291宗,其中2015年110宗,2016年61宗,2017年35宗,近3年,毒品犯罪案件呈连续下降的趋势。
在毒品犯罪案件类型及特点方面,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数量占总体的96%。青少年毒品犯罪案件8宗,占比较小。涉案毒品种类主要以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包括冰毒和片剂)为主,其次是传统毒品海洛因,新型毒品犯罪如氯胺酮等涉及较少。
■案例
一.多次贩卖毒品,获刑七年
被告人李某于2017年5月至6月,以每克300元人民币的价格,先后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5.66克。当年6月,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查获6小包甲基苯丙胺。最终,李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二.容留他人吸毒,获刑六个月
被告人谭某系于2017年10月,在其出租屋内容留三名吸毒人员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同年11月,谭某再一次在出租屋内容留一名吸毒人员吸食毒品,并为他人提供吸毒工具。最终,谭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三.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获刑八年
2016年9月28日,被告人李某某按照物流公司安排运送一批易制毒化学品丙酮。当天晚上,李某某等人将装载有丙酮的车辆停放在被告人朱某所在的停车场休息过夜。在未取得买卖丙酮许可证明文件的情况下,朱某与该停车场负责人以20300元的价格向李某某收购了5600千克丙酮。最终,被告人李某某因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朱某因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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