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博、严秀香等21户住宅业主加建2部电梯用地的公示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张博、严秀香等21户住宅业主申报的惠州市江北沿江三路十二号一、二单元加建2部电梯规划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要求其完善加建电梯所需使用的9.6平方米(每部电梯均为4.8平方米)用地手续。我局拟同意该建筑物加建电梯用地。对上述地块权属有异议者,请在一周之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7号国土大楼
联系电话:0752-2896315
联系人:邱先生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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