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肇事上演“调包计”视频还原真相双双被拘
东江时报讯 一男子酒驾与同向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后,主动从驾驶位跳到后排座位,并让右后排座位上一名未喝酒的男子挪到驾驶位下来“顶包”,不料这一幕恰好被视频监控拍下来。“铁证”面前,两人只好老实交代了整个事情经过。昨日,东时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因主观上存有逃避交警调查及酒驾行为,酒驾男子被行政拘留15日,并处4000元罚款扣24分;“顶包”男子也未逃过法律的制裁,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
酒驾发生事故让车内他人“顶包”
3月5日晚9时许,一辆越野车由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右转往市房产管理局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文成路市房产管理局路口时,与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接警后,市交警支队江北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一名曾姓男子自称为越野车驾驶员,但小车司机却说该男子并非事发时的驾驶员,却又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
根据现场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曾某没有喝酒,同车的其他3人涉嫌饮酒。按理说,开车上路行驶就该由曾某驾车才对,为何小车车主却又坚称曾某非驾驶员呢?随后,执勤民警调来相关路段的视频监控进行逐一排查,真相慢慢浮出水面。原来,当时越野车由车内男子唐某驾驶,事发后,唐某主动跳到后排座位上,并让右后排座位上的曾某挪到驾驶位上“顶包”。
在铁的事实面前,唐某只好交代了整个事情经过。据唐某介绍,3月5日晚,他和其他3人一起吃饭,期间有3人喝了酒,曾某没有饮酒。吃完饭后,唐某叫曾某开车,但曾某不会开他的车,打电话又叫不到代驾,唐某只好自己开车载着3人往市房产管理局方向行驶,在文成路市房产管理局路口与一辆同向行驶小车发生碰撞事故。
事后,唐某对曾某说:“你没喝酒,你来开车!”接着,唐某便从驾驶位跳到后排,让右后排座位上未饮酒的曾某挪到驾驶位打开车门下来,他也随即从后排右后侧车门下来。这时小车司机打电话报警。唐某本以为这事做得天衣无缝,曾某也坚称自己就是越野车驾驶员,没想到最后还是在视频监控提供的“铁证”面前漏了馅。
酒驾逃避查处被拘15日驾照记24分
唐某、曾某面对的是法律的严惩。“经抽血鉴定显示,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3.54mg/ml,存有酒驾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江北大队办案民警介绍,因唐某存有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且主观上有逃避交警部门调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等相关法律条款规定,依法对唐某处以4000元罚款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还被记24分,且半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而“顶包”的曾某因存在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曾某处以罚款2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提醒
替人“顶包”酒驾可能构成包庇罪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找人来"顶包",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避查处的肇事者,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处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吊销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肇事者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酒驾替人“顶包”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包庇罪从而触犯刑法。于是,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首先应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处理,不要抱侥幸心理一错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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