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合理低价游说不 市旅游局发布“3·15”旅游消费维权提醒
外出旅游度假要做到文明旅游,理性维权。 《东江时报》记者周楠 摄
东江时报 春暖花开,旅游旺季即将到来,日前,东时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为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惠州市旅游局发布“3·15”旅游消费维权提醒,提醒广大游客,参团旅游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并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对不合理的低价游说不,网络报名参团应避免上当受骗,购物要谨慎,人人争做文明旅游,理性维权的驴友。
消费者应选有资质的旅行社 签订规范旅游合同
市旅游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旅行社应注意查看旅行社经营场所的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不要一味追求低价,警惕“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网络欺诈,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
此外,旅游合同要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签订旅游合同和缴款后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在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维权凭证。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出境游保证金”要与旅行社平等协商,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建议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通过合同明确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权益义务事宜,不要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交纳保证金,不要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如遇“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的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注意理性消费以防上当受骗
市旅游局提醒,出行不可只图便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低价游极有可能是旅行社分割报价,后期陷阱较多。游客一旦发现旅行社的报价低于成本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合理低价游”陷阱主要存在于旅游服务过程中,引诱或欺骗旅游者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旅行社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主要是吸引旅游者的目光,诱骗旅游者再次消费,将再次消费获得利益弥补团费中的 “坑”。旅行社的报价越低游客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的次数就越多,后续花费就会越高。即使在合同中标明无强制消费,在购物店中游客也要进店停留足够时间,而别人参加自费项目时不参加的游客只能独自等待且很难得到妥善安置,因此旅游幸福感会直线下降。
另外,网上报名团队游应注意甄别网上信息的可靠性,要谨慎对待利用QQ群、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旅游广告促销信息,千万不能在选择旅游产品时盲目追求低价。此外,在外出旅游时,要注意理性消费,以防上当受骗。购买贵重物品时一定要慎重,即使不是假冒伪劣产品,价格也会远远高于市场价。旅游专家建议,在旅行购物时,不要轻易相信推销者的花言巧语,不要随意在旅游景点大量购买旅游纪念品,更不能有别人买了自己不买感到吃亏的从众心理。
温馨提示
遇旅游纠纷你可这样做
1广大游客出游时,自觉维护我国文明礼仪之邦的声誉和形象。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言行得体,杜绝不文明行为。旅行途中发生权益受损或旅游纠纷,游客应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备返程后维权投诉,切不可采取拒绝登车、登船等过激行为,人为扩大损失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能够受理旅游投诉的时效是自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超期则无权受理。
2对旅行社是否合法有疑问可拨打电话:2238354
3惠州市旅游投诉电话: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
4全国旅游投诉电话:12301
本组文字 《东江时报》记者张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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