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者3年内可享一次免费体检 《惠州市全民健康体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
市慈善总会为环卫工人送免费体检。《东江时报》资料图片
东江时报讯 记者周智聪 通讯员苏秉成记者日前从市卫计局获悉,《惠州市全民健康体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全市开展免费健康体检与健康管理等全民健康体检工作,2018-2020年为试行期,以全市常住人口为基数,按照3:3:4的原则 (即2018年完成30%,2019年完成30%,2020年完成40%),制定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规划,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健康体检覆盖全市常住人口。对体检人群按照分类实施健康管理。
征求意见稿指出,体检人群分为“0-6周岁人群”“7-17周岁人群”“18-34周岁人群”“35-64周岁人群”“65周岁及以上人群”五个年龄组。其中:“0-6周岁人群”和“65周岁及以上人群”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执行。“7-17周岁人群”“18-34周岁人群”“35-64周岁人群”结合各年龄组情况,分别确定相关体检项目,在2018年-2020年试行期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体检方式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为主、巡回体检为辅、入户体检为补充。
“0-6周岁人群”和“65周岁及以上人群”体检费用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其余人群健康体检经费为90元/人/年。群众自己增加的体检项目按照物价部门规定价格付费。
根据征求意见稿,凡符合上述规定的本市常住人口,在当地县(区)、乡镇(街道)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享受免费体检。“0-6周岁人群”,持户口簿或身份证或出生证原件到常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卫相关体检项目;“7-17周岁人群”由本市各中、小学、职校统一造册登记,并根据学校驻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时间安排开展健康体检;“18-34周岁人群”和“35-64周岁人群”,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常住地村(居)委会登记造册,在常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65周岁及以上人群”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常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卫相关体检项目。
新闻推荐
渔政编队巡航 打击违法行为 查处违法用海、非法捕捞、涉渔“三无”船舶等
渔政编队在大亚湾海域巡航,展示渔政执法力量。《东江时报》记者刘建威摄执法人员在大亚湾霞涌渔港封港查船。《东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