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彩香获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惠州日报 2017-11-10 22:25

本报讯 (记者龚 妍 通讯员谭 芸)昨日,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名单在中国文明网公布。惠州市“励志姐”曾彩香上榜,获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曾彩香是惠城区芦洲镇人。2006年,她的丈夫确诊患肝癌,两年后医治无效去世。丈夫治病期间,她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亲友、同事等近50人共20万元债务。为了还债,曾彩香一个人最多曾耕种25亩田地,农忙时在田地里起早摸黑干农活,农闲时就去打散工,拌水泥、搬砖、卸饲料、做载客摩托车司机。11年来,省吃俭用的曾彩香不仅养活了家人,还将欠款一笔一笔归还。曾彩香荣获“中国好人”“广东好人”“第六届广东省道德模范”等荣誉。

“听到这个消息真的很意外,心情也很激动。”昨日,记者致电曾彩香告诉她这个消息时,她正在稻田里收割稻谷。她告诉记者,一直以来,大家都对她关爱有加,帮助多多,她很想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回报社会。“最近我当选为镇里的妇女代表,今后镇里的妇女、儿童有什么需要帮忙,我就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他们。”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强人。”得知曾彩香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消息后,惠州市“中国好人”古槐基以《女强人》为题作诗一首表示祝贺:“诚恳承担不失言,实属困境志更坚。守份耕锄勤劳作,信用为重将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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