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退军人子女免试就近入读公办学校 市复退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惠州日报 2017-08-23 00:42

复退军人子女入读普惠性规范化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学年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报考本市(县、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按照其填报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月21日,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惠州市复退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入读普惠性规范化民办幼儿园补助400元/年

根据《征求意见稿》,普惠性规范化民办幼儿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达到入园年龄的复退军人子女入园需求。入读普惠性规范化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学年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申请享受该项待遇的,需向招生部门或招生幼儿园提交复退军人及子女的户口簿、复退军人的身份证和复退军人证明材料。

复退军人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划片招生办法予以安排。若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则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1150元/年/生、初中1950元/年/生,另外不分小学初中发放教育券补助200元/年/生;由民办学校收取学费时按学期给予抵扣学费。

复退军人子女报考本市(县、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按照其填报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低保家庭复退军人等子女上学困难有优待

《征求意见稿》提出,低保家庭复退军人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子女上学困难给予优待。

其中提到,低保家庭复退军人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子女应届初中、高中毕业生报读市属技工学校可免除学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自理);低保家庭复退军人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子女在市(县、区)属中职学校(含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由学校所属市(县、区)政府免除学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自理);低保家庭复退军人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子女考取大专、本科以上院校的,由当地县级政府给予定额助学补助。本报记者张 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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