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花园”带来环境大变化 惠州市树立治水为民理念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惠州日报 2017-07-17 02:04

2012年起,惠州市陆续在农村建设“小花园”,这些“小花园”是村里建的微型分散式复合型人工湿地,专门用来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类似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惠州市已建了778座。

近年来,惠州牢固树立治水为民理念,把治水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大力推进治水工程。作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惠州市还大力开展河涌、湖泊等水环境整治,投入“三个100亿元”整治河涌,并为保护一条江立一部法。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粤治-治理现代化”广东探索经验交流会发布了广东“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2016-2017年度优秀案例,“惠州水环境生态治理体系”入选政府治理创新优秀案例。

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给农村环境带来大变化的 “小花园”建设已在惠州市各村陆续铺开。龙门县平陵镇光镇村已建成污水收集管网2.3公里、微型分散式复合型人工湿地15处,全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7.9%,基本实现雨污分离、村洁水清。博罗县柏塘镇平南村也建成18座人工湿地系统,村民的生活污水通过管网引到人工湿地,经过微生物和植物的生物化学等反应,原来浑浊发臭的污水变得无色无味、清澈透明,然后直排到农田进行灌溉。

据悉,2013年出台的《惠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引》提出,因地制宜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对布局相对集中、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的近郊型村庄,推荐纳入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远离城镇但村民居住相对集中的远郊型村庄,推荐分别采用氧化塘、稳定塘、生物氧化池和人工湿地等进行处理。

制定首部地方性法规保护西枝江

惠州市按照“一河一策”原则对79条农村河道和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多种措施实施整治。从2012年开始试行“河长制”,明年将全面实施,让每一条河涌都有自己的“河长”,实现“河长治”。

惠州市的河涌整治工作可谓 “大手笔”:投入100亿元整治市区14条河涌,投入100亿元推动淡水河、潼湖流域污染整治,投入100亿元整治乡镇河涌。目前,整治正按计划推进,部分河涌黑臭现象基本消除,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为保护母亲河东江及其重要支流西枝江,2015年5月开始拥有地方立法权的惠州,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就是《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用法律红线守住生态底线。

2016年9月发布的中国社科院《生态城市绿皮书》显示,惠州的城市健康等级在全国284个城市中排名第5。本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惠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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