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将新建2个森林公园 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惠州日报 2017-06-27 03:00

本报讯 (记者袁 畅)惠州市将新建立2个森林公园,做到10个国有林场都有1个森林公园。《惠州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提出通过改革全面提高惠州市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实现生态得保护、林场得发展、职工生活得保障,资源增长、收入增加,确保市属国有林场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目标。

“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方案》提出,至2020年,市属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面积达84%以上,森林蓄积量由327万立方米增长到378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由91.26%提高到92.33%以上,生态功能等级一、二类林面积比例达95%以上。

同时,加大对市属国有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通向国有林场场部的公路硬底化率达100%,逐步解决管护站点通电、通水、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落实国有林场职工工资待遇政策,逐步提高工资收入水平。

《方案》还提出,在目前市属国有林场已建立8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的基础上,新建立2个森林公园,做到每个国有林场都有1个森林公园,为广大市民提供10个休闲游憩的好场所和良好的公益性产品,发挥森林公园的社会效益。依托国有林场丰富的森林资源优势,建设林场宣教中心,完善教育设施,逐步把林场建设成为科研、科普以及生态教育基地。

据悉,此次改革的范围为惠州市直属的10个国有林场,即油田、象头山、罗浮山、汤泉、鸡笼山、平安、水东陂、九龙峰、梁化和东江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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