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开进村村民纠纷村中解
本报讯 (记者赖金朗 通讯员马 塨 周思颖 吴 卫)日前,惠东县人民法院黄埠人民法庭将巡回法庭车开到吉隆镇吉联村东洲村民小组的村民活动广场,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某诉被告龚某同居关系抚养纠纷一案。
借助巡回审判车,法官10分钟就搭建好了简易审判庭,随着主审法官敲响法槌,原告张某诉被告龚某同居关系抚养纠纷一案正式开庭审理。原告诉称,其与被告龚某在社会上认识后两人育有子女二人,但未登记结婚。现原告张某已将户籍迁至香港,成为香港居民,子女均由被告龚某抚养。但由于被告龚某终日忙碌奔波,疏于照顾子女,根本不尽抚养教育的义务,严重危害孩子的健康成长。原告关心爱护小孩,同时有更好的能力和条件抚养教育子女二人,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因此,为使孩子们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促进他们身心健康成长,特请求惠东县法院判决子女二人由原告抚养。被告答辩称,其需要抚养一个孩子。
在该案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地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与诉求,建议两人以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重,互相理解。
最终,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协议:原、被告的非婚生女儿由原告张某抚养,儿子由被告龚某抚养,各自承担小孩的抚养费;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承担。在法官的调解下,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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