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惠州市生态村建设议案办理取得实效昨日结案 全市创建各级生态村898个

惠州日报 2016-11-26 14:18

数说亮点

■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生态镇6个、省级生态县2个、省级生态镇53个、各级生态村898个

■全市80%的乡镇已创建成省级生态乡镇、80%以上的村已创建成市级及以上生态村

2013年5月,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了 《关于加快惠州市生态村建设的议案》,同年8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办理方案报告,提出从2013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分步实施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地等六大工作任务。昨日召开的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该议案结案。

现状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95%

该议案办理方案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连续三年把其列入工作要点。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对生态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力地推进了议案办理。

近几年,惠州市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形成了“村—镇—县”三级联动的高效收运处理体系,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95%;大力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全市1043个行政村中,898个行政村已编制完成村庄规划,2812个50户以上较集中的自然村全面完成村庄规划。同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对东江和西枝江沿岸、淡水河流域实行水污染项目“流域限批”,园区外的电镀、印染、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实行 “行业限批”,对未完成环境整治任务、存在重大环境问题区域实行“区域限批”,全市每年环保否决率均在10%以上,有效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措施

打造各具特色不同品位的乡村风貌

市环保局局长黄水祥说,接下来,惠州市将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和政策,整合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和引导企业、乡贤和社会资金参与生态村建设,推广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参与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

此外,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的同时,开展文明村居创建,突出生态宜居特色,加强村居公园建设,充分挖掘村庄资源、产业、生态、旅游、文化特点,打造各具特色、不同品位的乡村风貌;继续深入开展“美丽乡村”三大行动,突出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生态环境,提升农村地区人居环境质量;继续严格环保准入,严防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加强对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和引导,提高村民的生态环保意识。

建议

进一步提升生态村内涵和品位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议案办理工作虽然完成了,生态村创建工作任务达到了国家创建工作要求,但这不是终点,更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生态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多在强化百姓生态文明意识、提升文化素养上下功夫,突出他们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确保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整合资源、综合整治,加大城乡结合部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把更多精力财力物力放在提升现有生态村档次、深化生态村内涵和品位上;要加强常态化建设,深入挖掘村庄历史遗迹、风土人情、风俗习惯等文化符号和元素,注重乡土文化品牌的策划和包装,打造精品、亮点,避免“整齐划一”、“千村一面”,走具有惠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惠州新模式。

本报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骆鸣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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