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新区:出台“暖企十条”支持中小企业
○本报讯记者黄世军特约记者廖志良通讯员徐晟近日,江东新区管委会出台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暖企十条”(下称“暖企十条”),真金白银支持辖区重点行业和民营中小企业,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共渡难关。
租金层面,“暖企十条”提出,对承租新区国有资产类的租户,减免2个月租金。鼓励、动员辖区内商业街区、园区、综合体业主对租户减免租金。生产经营建设支持上,“暖企十条”提出,支持工业企业积极防控疫情、发展生产,对有效应对疫情实现平稳发展作出贡献的企业,参考税收留成部分给予奖励,较去年同期相比,产值增长10%以内的,给予当年地方税收增量留成部分20%奖励;产值增长10%至15%的,给予当年地方税收增量留成部分30%奖励;产值增长15%以上的,给予当年地方税收增量留成部分50%奖励,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依法缴纳的相关费用后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给予补贴。
在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和金融支持方面,“暖企十条”提出,2020年2月5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且总额最高为20万元的贴息支持。协调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
“暖企十条”提出,对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坚持不裁员的参保企业,按照其实际支出社保金额的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专项支持。对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作出重大贡献的辖区企业,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对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帮助企业招工、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根据招工人数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专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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