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2020年1月17日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协商通过)
经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协商通过,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0年2月11日至13日在河源市区召开。会议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七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大会发言;
四、列席河源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
五、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提案法制委员会关于七届四次会议期间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书面);
六、表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来的优秀提案;
七、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
八、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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