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河源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划(2018-2030)》涵盖河源市行政辖区,包括源城区、江东新区、东源县、连平县、和平县、龙川县和紫金县。规划年限为2018-2030年,规划第一阶段为河源市区、三县联动和龙川县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二阶段为紫金县、连平县、和平县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一、环境影响报告公示版网络链接
http://www.heyuan.gov.cn/web/jyhfgjtzgg/。
二、查阅纸质报告的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事先告知公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西路153号508室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区及规划区域周边的个人、相关单位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梅晓松;联系方式:0762-3186078
电子邮箱:hyfgzh@126.com
1063724026@qq.com
六、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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