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市区7个路口启用监控设备
本报讯(记者/李柳枝 实习生/刘静婷 通讯员/莫宇韬)近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阳江市将在市区7个路口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法鸣笛、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不礼让行人以及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于2020年1月1日起对上述设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有7处。其中,行人闯红灯违法抓拍地点有两处,分别设置在东风三路沿湖路路口、新江北路西平路路口,每个路口各有8台设备用于抓拍各个方向的违法行为;安宁路南排小学路口、西平路东源市场路口等5个路口设置有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设备;东风三路市教育局门口路口、西平路市生态环境局路口为禁止鸣笛违法抓拍设置地点;西平路东源市场路口、东风三路市教育局门口路口为远光灯检测抓拍设置地点。值得一提的是,行人闯红灯和禁止鸣笛违法抓拍处都设有实时播放的电子显示屏。
12月16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东风三路市教育局路段看到,道路两个通行方向的车道上方均安装有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道路中间的隔离带上方则设置有一个电子显示屏。电子显示屏上面写着“违法鸣笛监管”,当时显示屏上显示着3个违法鸣笛车辆的号牌,其中两个为粤Q号牌,另外一个为湘Q号牌,不一会儿显示屏上又置换成另外3个号牌,循环滚动播放违法鸣笛车辆的号牌。
随后,记者来到东风三路沿湖路路口发现,这里安装了一个电子大屏幕,每个人行横道都装上了高清摄像头。如果有行人在红灯期间越过等待区域,现场即时响起“您已闯红灯,请退回等待区”的语音提醒。若行人已违法闯红灯,系统将会截取抓拍到的4个违法行为图像在大屏幕上实时播放。记者蹲守期间,有一名行人在由东往西方向的路口闯红灯,当他走到路口对面的同时,大屏幕上实时出现了这名行人闯红灯过程的图像、时间和地点,特别是他的面部特写也会曝光在大屏幕上。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不在禁止鸣笛区域违法鸣笛,行人横过马路也应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大家共同营造更安全、更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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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记3分,罚款200元。
2.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罚款150元。
3.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记1分,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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