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开展财政扶持性专项资金检查 规范财政扶持性专项资金使用

河源日报 2019-05-20 09:30

○本报讯记者刘昕记者近日获悉,为落实广东省监察委员会监察建议,全面检查整顿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河源市开展了财政扶持性专项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据了解,此次检查范围及内容为2011至2018年度,市本级及二次分配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性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拨付及使用管理情况,必要时追溯相关会计年度。具体包括财税法规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和扶持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申报、套取扶持性专项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审批分配、拨付扶持性专项资金情况;是否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是否未经审批调整扶持性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或擅自变更资金项目等内容。

此次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3个阶段,自查自纠为4月30日至6月15日,各单位需扎扎实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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