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
源府通〔2019〕2号
为加快城市发展步伐,增加土地储备,打造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0号)和《河源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河府〔2017〕44号)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源南片区钓鱼台土地储备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工业大道,南至创业二路,西至京九铁路,北至桂山迎客大道,面积92000平方米(具体以源南片区项目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启征时间:本决定通告之日起实施。
三、征收部门:源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实施单位:源城区源南镇人民政府。
五、征收补偿:按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六、上述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在2019年3月31日前持有关权属材料到项目办公地点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手续。办公地点设在源城区源南片区钓鱼台项目指挥部(源南镇工业大道原诺群光电厂)。
特此通告
源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5日
新闻推荐
■阅读推广活动在市区阳光水榭花园小区举行,吸引众多家长带着孩子参加。本报记者肖斌摄○本报讯记者肖斌1月11日下午,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