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现有经营性用地347.64亩,为盘活土地资源,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益,特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引进一家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企业作为合作意向企业,支持和配合推进经营性用地开发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招商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情况:我社现有347.64亩的经营性用地,位于京珠高速东侧、留东涌西侧、虎沙大道北侧、庆盛站南侧,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经营性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最终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目前经营性用地未完成土地征收,土地红线及规划设计条件尚未确定,土地未实际移交我社,相关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均未启动。投标人应清楚土地的状况并表示认同接受,不会以此提出任何异议。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且有意与我社合作开发经营性用地的企业,在2021年5月25日(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到我社(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麟三期麟福十二巷23至25栋首层)提交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一)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证等由政府部门颁发的可用于证明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包含授权工作人员提交报名资格审查材料、签订及领取相关文件等内容)、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予以核对)。
(二)投标人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可用于证明投标具备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有效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人净资产为人民币70亿元以上(含70亿元)。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人及关联公司在广州市范围内有商品房项目成功开发经验,且地上建筑面积总开发量不低于50万平方米(含50万平方米,独立开发或者合作开发计入投标人的经验)。提供项目竣工验收的有效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司关联关系证明(复印件、网络打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独立开发或合作开发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我社将会发出《投标人报名确认书》(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报名确认书》上载明的单位参加本次招商,不得变更,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领取《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经营性用地开发合作意向企业招商方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我社将书面告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材料由公证处存档,不予退回。
四、我社委托公证处对本次招商活动提供全程的公证服务。
五、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我社在公章完成变更前,以“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经济联合社”名义签订相关法律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本公告以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经济联合社名义发布。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李家儿电话:84972836、849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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