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岁老太和“老教授恋爱”被骗走170万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77岁老太和“北京XX堂老教授”谈恋爱,对方有难,老太欣然出借170万元。可谁能想到,对方不仅不是“XX堂”的,更不是什么老教授。近日,广州番禺区法院对这宗诈骗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据了解,77岁老太T某通过电话和微信和一名自称“北京XX堂老教授”的男子发展恋爱关系。
法院查明,2019年10月,“老教授”称,自己的儿子在美国与人打架,需要卖房筹钱聘请律师,T某因此将170万元转入银行卡,并将银行卡邮寄给“老教授”。之后,“老教授”通过刷卡套现的方式取出现金合计人民币152万余元。这之后,T某发现事情不对,选择报警。2020年1月8日,公安机关在甘肃省礼县抓获“老教授”,并从其处扣押虚假身份证一张、手机一台及其使用诈骗款项购买的白色宝马牌汽车一台。
原来,所谓“老教授”名叫高某虎,他还并不“老”,生于1997年,小学文化,甘肃省礼县人。高某虎承认控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辩护人认为高某虎自愿认罪认罚,其认罪态度较好,有退赃意愿,建议法庭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高某虎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对其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高某虎诈骗老年人的财物,依法酌情从严惩处。鉴于高某虎自愿认罪,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高某虎作案的具体事实、认罪态度等因素,法院判决,高某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追缴高某虎违法所得依法发还被害人。缴获的白色宝马牌汽车一台,列入本判决财产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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