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出台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加强源头管理 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本报讯 (记者何秋玲)日前,增城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下称《意见》),从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强化路面秩序整治、强化交通安全劝导、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增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路面通行秩序,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全面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近年来,增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死伤人数居各类交通事故前列,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对无牌无证、未配备安全头盔的摩托车拒绝供油和维修;组织开展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整顿清查行动;加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提升单位内部人员交通法律水平和安全意识;优化道路环境,车流量大的路段设置与汽车道分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用道。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实行在用摩托车户籍化管理。区公安分局、各镇(街)要组织交警中队和基层派出所、交管站、劝导站等管理力量,开展入户清理调查工作,摸清辖区摩托车数量和驾驶人底数,建立健全源头管理工作台账,实施有效的户籍化管理。区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要摸清本地即时配送行业企业、快递网点及其保有车辆情况,确定联系人,建立稳定的沟通联系渠道;农村地区依托“两站两员”开展入村入户摸查,重点核查无牌摩托车使用和无证驾驶人分布情况,登记联系方式,提醒无牌无证驾驶的法律责任,告知注册登记、领取驾驶证的方式渠道。
同时,要通过完善的公共交通网络压减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需求,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如详细分析居民出行方式,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出行需求量大的路线上增加公交线路、加密发车班次,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在人流密集的城乡结合部、客运站场周边开通“便民小公交”,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认真推动“便民小公交”运营,在今年内完成10条线路的运行。
《意见》还提出,要强化路面秩序整治,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形成严查严管氛围。特别是严查五类严重违法行为,以查处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逆行和违反交通信号灯等五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增强执法震慑力,每月对五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量要保持同比上升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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