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7个公共停车场昨日起收取停车服务费 小车和摩托车均需缴费,按车型、场地、时长计费

增城日报 2020-11-02 09:44

本报讯(记者何秋玲)记者从区发改局获悉,昨日起,增城区5个非建筑物配套停车场、1个换乘停车场、1个室内停车场(共7个公共停车场)正式收取停车服务费。值得注意的是,小车和摩托车均需缴费入场停车,具体费用根据综合车型、场地、时长进行计算。

7个公共停车场包括增城广场东面停车场(泊位数86个)、增城广场东北角停车场(泊位数142个)、增城广场西北角停车场(泊位数139个)、政务中心A区临时露天停车场(泊位数388个)、政务中心B区临时露天停车场(泊位数315个)5个非建筑物配套停车场,1个地铁21号线增城广场A出口(泊位数143个)换乘停车场以及1个儿童公园地下停车场(泊位数438个)。

计费方面,换乘停车场及非建筑物配套停车场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室内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和抢修车免费。换乘停车场及非建筑物配套停车场连续停放超过15分钟的车辆,室内停车场连续停放超过30分钟的车辆,其计费时段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超过3小时不足12小时的按12小时限价计算,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对于有长期停放需求的人群,提供按月缴费服务。

(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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