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南沙流通中心项目海域使用公示

广州日报 2020-06-19 03: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南沙流通中心项目海域使用申请情况公示。

申请用海情况:选址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中部,东侧为已建南沙港区二期工程,西侧为龙穴南水道,北侧紧临北孖沙一路,南侧紧邻拟申请用海的宝钢国际南沙物流基地。项目拟申请用海面积39.4132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用海。拟建设保税仓库、冷库等构筑物,以及集装箱堆场等配套。拟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9日-6月28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具体用海情况可在南沙区政府网查询。联系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4楼,邮编511483),联系电话:39078025、39053927,电子邮箱:nsgtgh@163.com。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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