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权益补偿款的公告
因蕉门河中心城区市政道路建设和区域规划实施的需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同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湾经济联合社合作开发的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吸水脚东裕商场《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均已被注销,房屋后续验收、确权和过户均不能办理,且所涉土地已由政府按照规划重新安排使用。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湾经济联合社的合作关系已解除,相关权利义务已经终止履行,权益人原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按投资经济成本委托建设东裕商场内铺位协议书》以及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湾经济联合社的购买铺位使用经营权的关系均已无法继续履行。
参照南沙政府部门征收过程中的评估标准,按照对应商铺建筑面积×6500元/平方米给予相关权益人货币补偿,大多数权益人已领取货币补偿款,仅剩少数未能领取,具体名单、金额情况见下表:
请上述权益人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到东湾村(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湾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黎生,联系电话:020-39071638)领取权益补偿款;逾期未领取的,我单位将向公证处办理补偿款的提存手续。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湾经济联合社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
广告
新闻推荐
南沙区首批共有产权人才住房选房摇号昨日举行 56人参与摇号 公示期满后可选房
南沙区首批共有产权人才住房启动摇号选房仪式昨日下午在首筑花园举行。信息时报记者叶伟报通讯员刘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