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杨梅案”入选典型案例的意义
市民论坛
据新华社消息,5月13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广州一村民私自上树摘果坠亡索赔案入选。
先回顾一下此案:花都区某村为旅游景区。2017年5月,吴某私自上树采摘杨梅,不慎跌落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其近亲属以村委会未采取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未及时救助为由,诉至当地法院。一审、二审认为吴某与村委会均有过错,酌定村委会承担5%的赔偿责任。这一判决结果引起了舆论热议。
2020年1月20日,广州市中院再审认为:案涉景区属于开放式景区,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采摘杨梅的旅游项目。吴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充分预见攀爬杨梅树的危险性。而村委会难以预见并防止吴某私自爬树可能产生的后果,不应认为村委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据此,驳回了吴某近亲属要求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
事实上,此前一审、二审判令村委会赔偿4.5万余元,在司法界内部的争议并不大,因为它符合民事赔偿中的比例原则,而过去这类“管理者担责”的判例也不少。再考虑到“人道主义”因素,一审、二审将95%的责任划给吴某,似乎也并无不可。但法律归法律,同情归同情。吴某私自摘杨梅本身有违村规民约,他的坠亡值得同情,但赔偿请求不应当获支持。正如最高法所点评的,司法可以同情弱者,但对于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予鼓励、不予保护。
“摘杨梅案”入选十大典型民事案例,其意义也显而易见。一方面体现了公平正义;另一方面也提醒司法者、执法者,在处理类似纠纷时,要摆脱“谁弱谁有理”“谁伤谁有理”的思想束缚。对于公众来说,这也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付彪 司法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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