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反悔房屋交易失败 中介3年后向卖家追讨中介费开庭时卖家出具相关视频证词,中介方当场撤诉
[摘要]开庭时卖家出具相关视频证词,中介方当场撤诉
南都讯 记者杨婷 2016年6月,市民林兰(化名)通过某中介公司放盘,中介联系到买家后,三方签订购房合同和中介服务费确认书等,岂料临交定金时,买家以出门取钱为由未归,交易取消。“中介将他们签的合同收回,说会作废!”3年后,林兰突然接到法院传票,中介公司向林兰追讨这笔交易的中介服务费1万元和违约金5370元。
买家签订购房合同后反悔
“希望用我的经历,提醒市民房屋交易时小心,避免掉进中介公司的一些‘坑’!”林兰介绍,2016年6月,她将海珠区怡雅街1号一单元的房产在某中介公司放盘,中介周先生于6月26日告知她已找到买家,并邀约买卖双方到中介公司签订相关文件。
林兰回忆,她和丈夫到中介公司见到买家,对方是一个老人和一对年轻夫妇。买家、卖家与中介三方现场签署了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和《中介服务费确认书》等一大堆文件后,买家需要现场支付3万元定金,但买家此时突然提出,“带的钱不够,要外出ATM机取钱”,然后三人出去后未归。“我们左等右等,他们都不回来,中介打电话也不接!”
几天后,中介周先生告诉林兰,因买家反悔,交易取消,相关合同作废。由于合同是一式三份,林兰向中介索要中介签署的文件时,周先生告知“交易已取消,文件由公司法务部销毁”。他还表示,如果相关文件合同不上交公司,自己也会被扣钱。林兰没有继续再索要,并要求中介公司继续为其放盘。
5个月后,林兰放的盘由该中介公司分行的另一中介欧小姐帮忙成功出售,在和买家交易当天,根据和欧小姐签订的《中介服务费确认书》,她现场支付一万元中介服务费。
中介方劝庭外和解可少付违约金
然而,让林兰意想不到的是,时隔3年,在今年7月,她突然收到来自海珠区法院的传票,被中介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第一次不成功交易的中介服务费1万元,并追加违约金5370元。
林兰觉得很奇怪,明明第一次交易不成功,中介周先生也口头承认“交易取消,相关合同作废”,她继续委托中介公司卖房后,也交了中介费,怎么中介公司还要追讨中介费用?而且当时没追讨,3年后才追讨?
该中介公司法务部相关人员联系林兰,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上面白纸黑字,你输定了”,并强调,如果林兰同意庭外和解,可以少支付一点中介费,否则只能“法院见”。
林兰找回自己手上那份《中介服务费确认书》仔细查看,上面强调了支付一万元中介费的前提是要“成功促成签订合同”,而不管最终交易是否成功。“本人/本公司现确认贵司提供了中介服务,成功促成与××签订关于××物业的租赁/买卖合同。为此,本人/本公司同意支付人民币壹万元予贵司作为中介服务费。”“本确认书自本人/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
开庭时中介公司撤诉
林兰称,因为事发当天一堆文件要签署,很多人围着她,自己根本没法细看每条条款,而且签订这份《中介服务费确认书》时,压根没想到买家签了合同后会反悔,“如果这样的话,钱太好赚了,可以请人扮演买家来签合同又反悔,赚中介费!”
林兰相信自己占理,拒绝庭外和解,她获悉中介周先生已从该中介公司离职,她找到周先生让其录了视频帮忙作证。12月5日法院开庭时,林兰出具了周先生的证词,中介方当场撤诉。
南都记者就此事联系该中介公司法务部的一名律师,对方回复“法庭上已经协商好了,撤诉!”为何时隔3年追讨中介费?其对此回应:“不是隔一段时间就忘记了,公司统一时间处理这些案件。”此外,他不愿意多谈,建议找案件代理人。记者通过林兰联系案件相关代理人,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表示,中介服务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如果中介只是负责签署合同,在中介机构已履行合同义务撮合当事人签署文件的情况下,交易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中介费用。但是,如果中介机构说,合同作废了,那么当事人之间有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那么就不能够再主张中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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