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缉捕30名涉黑恶在逃人员 省公安厅发布通告
“严正警告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广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蔽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隐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信息依法予以严格保密。
—广东省公安厅举报方式—
举报邮箱:
gdshce@163.com;
举报电话:
020-12389;
信件邮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广东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5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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