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权属登记公告
经查,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村塘面水库东南侧库区范围内有1栋建筑物,占地约3000平方米,主体建筑为2层,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该建筑物涉嫌违法建设,权属人未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为确保塘面水库的安全,明晰该建筑物的权属情况,请该建筑物权属人持有效证件、建筑物权属证明资料等相关材料于2019年12月10日前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出示登记。逾期未有单位和个人认定建筑物权属,朱村街将于近期对该建筑物进行依法拆除。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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