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 送达对谭显忠《催告书》的公告 增卫医催【2019】7号

增城日报 2019-08-22 10:47

谭显忠,男,65岁,汉族,身份证号:513023195406060514:

你尚未履行我局于2018年10月16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增卫医罚【2018】75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20000 元、加处罚款20000 元(共计40000元)缴至广州市各银行可办理罚款缴款业务的营业网点,并将银行缴款票据第三联交增城区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结案。本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后视为送达。如你对此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增城区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6号,邮政编码:511300,联系电话:82718723)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履行的,本机关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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