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说明
广大市民:
近日,在增城的街坊邻里,一条关于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不实言论在微信朋友圈疯传。“40岁以上女性、50岁以上男性,买了灵活就业社保,就能拿到每个月600元补贴?!”或者是“只要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政府就有每个月600元的补贴?”。真相,并非如此。
据区人社局介绍,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今年印发的《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穗人社规字〔2019〕1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具体表述为: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毕业1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600元/月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补贴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当年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对于广大市民同样关心的“申领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时间”等问题,区人社局已整理出一份申领该补贴的温馨提示,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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