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听证会,就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听取意见 学校开放设施,第三方管理破难题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开放学校体育设施,推动全民健身。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伟忠主持召开立法听证会,就《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修改稿)》中关于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相关立法问题听取各方意见。各界代表普遍关注学校开放模式和安全问题。
全省六成体育场地设施在校园
推动全民健身,体育场地设施是关键。据广东省体育局群体处副处长张壮文介绍,从广东省情来看,据统计,目前60%场地设施在学校。“很多群众反映,我家明明住旁边,周末、暑假他就关了,闲置在那里。”张壮文说,群众有需求,但很多学校出于安全角度不对外开放。
张壮文介绍,目前全省具备开放条件的有6500所学校,有3600所开放,但有些地区还达不到群众的期望。一边是群众需求,一边是学校的担忧。阻碍学校开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会带来一系列的风险和纠纷,给学校增加了额外的负担。对于开放的管理模式和纠纷解决机制,讨论中提出了三种方案,一种是教育、镇街等部门参与协调解决纠纷,与学校共同管理;一种是通过政府指定单位或者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外包管理;一种则提出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由属地人民政府承担安全责任。
“有体育运动肯定会有运动伤害事故,我办的涉体案件,社会公众到大学,其他体育场馆也好,目前法院案例大部分是场地所有者或经营者要承担责任。”广州律协文化(含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邹耀明表示,安全风险问题是学校最关心的。
多数代表同意第三方管理
讨论中,多数参会代表赞同第三方来管理的模式。广州市越秀区清水濠小学是学校场地对外开放的示范单位之一。“我们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好在10年来能踏踏实实走过来。”该校总务处主任潘少聪坚决支持学校场地对外开放。他说,不仅是对普通公众的开放,也是对学生的开放。“现在的中学生引体向上两个都多了,以前可以做一二十个。”
潘少聪指出,公办学校对外开放,如果学校本身对公众收费,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没办法管理。该校通过体育俱乐部来管理,采取了夜间和周末向公众开放的模式,以公益的模式收取使用者合理的低费用,以支付保安报酬等。他认为,第三方管理模式更为合理。至于是学校体育俱乐部管理更合适还是第三方招投标来管理更合适,应由主管部门来明确。
“学校压力太大,伤害事故责任是承担不过来的。如果把责任归结社区或基层政府,也增加了基层的压力。”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郭飏认为,从全民健身的角度,公办学校应该免费提供场地,设备损耗政府有适当补贴,同时采用外包运营的模式,由专业人员处理,“社会化运营是非常好的化解和分散矛盾的方式”。总之就是“学校免费,政府补贴,外包运营,适当收费”。
此外,对于学校开放的程度,开放哪些场地,对哪些人群开放,政府补贴等问题也是待明确的重点。邹耀明指出,“把学校当公园也不行”,可通过预约、收费等模式来调整,否则难以保障秩序,甚至会出现“霸位”问题。
难题
学校担心什么?
出现体育伤害事故的,目前法院案例大部分是场地所有者或经营者要承担责任。安全风险问题是学校最关心的。
三种方案解决纠纷
1.教育、镇街等部门参与协调解决纠纷,与学校共同管理。
2.通过政府指定单位或者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外包管理。
3.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由属地人民政府承担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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