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有风险 敬酒需谨慎
春节期间,聚会多多。朋友聚会,本是人生爽快事,但饭桌上一高兴难免会有人喝多了。如果聚会中因喝酒而引发了意外,在座的你我他可能都“跑不掉”。这,听起来不可思议,但事实上,喝酒有风险,敬酒真的需谨慎。日前,记者就此专访了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吴晓玲律师。
【案例】
某日,华某应朋友张某之邀到其家聚餐,一席九人,互相劝酒,喝得好生痛快。散席后,华某回家途中驾驶摩托车倒地受伤,后辗转多家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9余万元。经鉴定,华某被定为一级伤残。后来,华某将宴席组织者张某及共同吃饭、相互劝酒的8名朋友一并告至法院,请求8名被告赔偿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合计37万余元。
【释法】
记者:这个案子是如何解决的?
律师: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华某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过量饮酒和酒后驾车可能导致的后果应当是明知的,但其对自身安全保护却没有足够注意,故原告的自身因素是导致其受伤的主要原因,其应承担绝大部分责任。但共饮人实施饮酒的先前行为,将产生之后的安全保护义务,即共饮人之间对相互的人身安全应当负有合理注意义务,包括相互提醒、劝告、通知、协助、照顾等义务,以减少风险。如果共饮者疏于履行这种义务,则存在客观上的过失,应当对其他共饮人的人身损害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最终,宝应法院依照双方当事人过错责任大小酌定共饮人及组织者在10%的限额内按份承担责任。
记者:请谈谈您对这个案件的看法。
律师:宴请与接受宴请在社会交往中普遍存在,如果社会交往中,相互之间无论关系如何,只要一起端起酒杯喝酒,不特定的相互人之间就有了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这显然有悖社会常识,也违背了《侵权责任法》责任自负的精神。但是,当被害人出现了明显醉酒的状态时,共饮人仍不停止劝酒,又或者在可预见被害人已经严重醉酒会出现严重后果而不实施相应的救治行为时,很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故意灌酒,致使被害人陷入危险境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而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饭桌上推杯换盏很正常,怎样的劝酒才会导致共饮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律师:比如说,宴会组织者对宾客有较大责任;第二种就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第三种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第四种,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还有就是酒后驾车未劝阻。
当然,在同饮者责任配置当中,要非常的谨慎,如果《侵权责任法》过度介入,那么将有可能会导致人际关系的紧张。
记者:出席宴会喝酒,有何建议?
律师:宴请集会的参与者相互之间负有共同饮酒合理限度内提醒、照顾、保护、通知等注意义务,未能尽到一定注意义务而造成活动参加者损伤的,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当听众朋友们出席宴会喝酒时,我建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不劝酒,不灌酒,不以语言刺激,随意就好;
2.在明知对方身体有疾病或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应劝对方不饮酒,尽到提醒和照顾义务;
3.对于醉酒的人,应安全送到家,或通知家属领回,或安排人陪护到其酒醒,情况严重的应及时送往医院;
4.酒后驾车一定要果断劝阻,如需开车的,请代驾代劳是对自己安全负责的体现。
最后,作为成年人应具备安全保护意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自己不能喝酒,最好学会拒酒。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闻推荐
拍摄欺凌视频传播获刑 在网上阅读量约2000 男子被判刑1年4个月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章程)在欺凌现场起哄并将拍摄视频放上网传播,小心被追究刑事责任。广州花都一男子王某某用手机拍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