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两份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文件 开展珠江堤防全面达标建设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舒旻余嘉敏)12月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份与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文件,分别为《广州市珠江堤防达标提升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方案》明确将通过新建、重建、加高、加固等工程措施,开展珠江堤防全面达标建设,尽快将未达标堤防加高加固到既定标准及高度。《规定》则主要解决高风险气象灾害防御中的突出问题,并突出学校气象灾害的防御保障,同时加强航运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提升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2020年底前完成堤防建设达标工作
广州市地处珠江河口,历来洪潮灾害较为频繁。广州市珠江堤防经过历年来不断的建设加固,堤防工程体系逐步完善,对防御一定标准内的洪潮灾害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珠江三角洲受台风、暴潮影响日渐加剧,珠江各口门潮位呈明显上升趋势,尤其是2017年台风“天鸽”、2018年台风“山竹”对广州市造成了严重影响。
基于以上情况,《方案》对广州市珠江堤防提升提出了总体整治目标,即提升广州市珠江堤防防御能力,以达到常遇洪(潮)不受灾,大洪(潮)灾害损失程度降低,特大洪水影响范围与深度减少,确保生活有序、生产正常。
《方案》提到,2020年前,防洪(潮)标准将达到200年一遇。按2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进行达标加固及完善支流河口段的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即通过封堵缺口与加高双重措施,达到防御等同于“山竹”级别台风的目标。
当前,广州市珠江堤防总长371.71公里,其中,中心城区193公里,番禺区123公里,南沙区56公里。近年来,通过岸线整治、堤防建设、除险加固等工作,广州市防洪(潮)体系及堤防工程逐步完善,标准日渐提升。为实现《方案》提出的目标,本次堤防提升工作的主要建设任务为:新建堤防长27.23公里;加高加固堤段长154.76公里;支流河涌口新建闸站16处,总净宽517米;企业类岸线达标提升26.64公里。
根据《方案》制定的实施计划,2019年6月底前全市将完成74.6公里堤防的达标加高工作,2020年底前将完成其它堤防的建设达标工作。通过封堵缺口与加高双重措施,2021年底前完成水闸的建设达标工作,达到防御等同于“山竹”级别台风的目标。
突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保障
在此次常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的《规定》对广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体系、防御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气象信息共享与传播机制、航运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与应急处置、学生停课及劳动者保护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规定》针对广州市防风工作实际需求,创新性地增设了摆放物、堆放物的防御要求。对台风、大风导致的树木倒伏、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等倒塌致人伤亡事故,尤其对易脱落易坠落物等的防御措施进行规定,明确户外广告牌、玻璃幕墙、龙门吊以及塔吊等大型设备、集装箱堆场、摆放物、堆放物、树木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采取措施避免脱落、坠落,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防风安全管理,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加固脚手架、围挡等临时设施。
针对暴雨引发的内涝、漏电等危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问题,《规定》明确,进行新建、改建城市排水工程设计时,其雨水管网的工程设计排水量应当结合当地的暴雨强度公式进行计算;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在立交桥、低洼路段等易涝点以及打开的雨水井盖周边设置警示标识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暴雨触电安全问题备受关注。此次通过的《规定》,规定了供电企业、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产权和维护单位应合理设置处在易涝点范围内的供用电设施及配电箱的高度,预防发生漏电、故障断电情形。
《规定》还突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保障。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明确,放学时段遇暴雨橙色以上、雷雨大风橙色以上预警信号生效时学校应当延迟放学;停课预警信号降级或解除后,教育部门应通知学校做好复课准备。
针对农村等气象灾害防御薄弱环节,《规定》也作出一系列特别规定。包括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加强通信、广播、电视盲区以及偏远地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保障信息接收渠道通畅;充分发挥村(社)气象信息员、网格员作用,及时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可能受影响的群众。同时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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