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下电单车电池回家充电 翠城花园21层一住户起火业主:没留意到小区有电单车充电桩

南方都市报 2018-11-21 06:28

[摘要]业主:没留意到小区有电单车充电桩

南都讯记者张林菲陈杰生11月13日晚11时许,海珠区翠城花园3号楼高层住户因在家中阳台给电单车电池充电,酿成火灾。

8号楼高层深夜起火

幸好物管扑救及时

11月14日凌晨,有网友发布消息称海珠区翠城花园一楼栋高层疑似因电单车充电发生火灾,有较大气味在楼栋内飘散,被惊醒的业主连夜起床逃离。

当日下午,南都记者来到翠城花园,业主梁小姐告诉记者,前一日晚上11时许,她下班回家途经小区三号门旁边的8号楼时,看见有消防车停放在楼栋下方,疑似发生过火灾,由于天色较晚,当时从楼栋外没见明显的火势和燃烧的烟尘,只有烧焦的气味隐隐飘散。

记者随后向翠城花园服务中心求证,中心工作人员称13日晚小区8号楼确曾发生火灾,该栋楼21层住户因将电单车电池拆下放在家中阳台充电,不慎着火,燃及阳台上的杂物,由于当时家中人员发现及时,物管公司组织保安紧急扑灭明火,没造成人员伤亡,目前已安全处理完毕。

门岗保安王先生(化名)称,13日晚上10时48分许,8号楼发生火情后有烟冒出,触动了烟感报警器,消防主机报警后,当日值班人员立刻组织三四名保安赶往21楼住户家中,佩戴防烟面具,手持干粉灭火器和消防水带扑灭了明火。王先生表示,翠城花园约有5000户业主,使用电单车的业主总体不多,平时大部分业主会将电单车电池带回家中充电。

记者向多位出入小区三号门的业主了解火灾情况时,有业主表示确实听说13日晚小区内有楼栋发生火灾,但由于时间较晚大部分住户已经休息,没目睹火灾现场一幕。一名家住8号楼的业主向记者提供了21层灭火后楼道现场图片,记者从图片中看到,楼道内堆放有疑似被火燃及烧坏的家具、电扇、储物箱和一个大垫子,垫子边缘依稀可见烧焦痕迹。同时,在楼道转角处墙面上贴有“勿将蓄电池在家中充电”的告示,提醒“建筑内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厅等楼内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停电单车或充电,属于违法行为”。

翠城花园安监负责人指

业主自行将电单车电瓶带回家充电

据了解,2017年12月底,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单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下称“通知”)。其中提到,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单车或者为电单车充电,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单车或为电单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而对于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单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单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对此,翠城花园安监负责人陈先生表示,服务中心此前已将通知在小区大堂内公示,严禁业主在公共区域为电单车充电。陈先生称,由于此起事故系业主自行将电单车电瓶带回家充电,“自己充电我们没办法管理”,物管公司每月会针对小区电单车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违规充电将劝阻,或将充电电源拔下消除隐患,同时将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记者调查

多个小区

已向电单车说不

也有小区

集中建设充电桩

南都记者了解到,广州市有多个小区的居民已经达成共识,对电单车“说不”。比如,此前记者就采访过海珠区广州大道南一小区,该小区就禁止电单车进入,还专辟了一停车场停放电单车;天河一小区近期建设了集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市民将电单车放在家中充电。

对此,陈先生表示,翠城花园内有集中停放电单车的区域,但是小区内业主众多,周边遍布批发市场,完全杜绝业主电单车进入,周边若又无停车空地,将导致大量业主无处停车。同时,集中建设电单车充电桩,占用小区内大片室外公共区域,有可能侵占其他业主的安全和利益,将需要多部门介入协调,非物管公司一己之力能够完成。陈先生称,此次事故发生后,翠城花园将联合消防和安监部门为业主加强电单车充电安全教育,一旦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将及时制止、上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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