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入园”为何那么难 人大代表建议:教育部门提前介入配套建设,督促开发单位按照标准建设

南方日报 2018-11-08 07:06

“小孩读幼儿园这件事,我们一家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金钱代价。”家住天河区育龙居的黄先生说道,“小区的规划图是有小学幼儿园配套的,现在那个地方成了停车场。”

如今,第二个孩子两年后也要上幼儿园了,黄先生为此感到很头疼。在广州,还有不少市民像黄先生一样,为就近入园犯难。

日前,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促进广州市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健康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加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四同步"新增建设和移交工作”“规定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幼儿园,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切实解决就近入园难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余嘉敏

案例

幼儿园用地变停车场

据黄先生介绍,育龙居曾经是教师适用房,共有二三十栋居民楼,住户1400多户。他2003年入住该小区,15年过去了,规划图上的幼儿园依然没有动工。而原规划为幼儿园的用地还在已经铺上水泥,变成了露天停车场。

2014年,黄先生的第一个孩子到了就读年龄,因为小区周围没有配套幼儿园,他只能把孩子送到35分钟车程的长湴一家幼儿园上学。

每天来回接送太耗时,后来黄先生又把孩子送到离家约4公里的华美路一家国际幼儿园就读。“当时每月托费高达5000多元,现在听说涨到8000多元了。”

小区里如此折腾的家庭不在少数。据了解,2016年7月前,该小区最近的公办幼儿园为瑜翠园幼儿园,相距三四公里远,距离较近的世纪绿洲幼儿园、林海山庄幼儿园均为民办幼儿园,每个月的托费在3000元左右。

黄先生说,现在附近的宝翠园小区、世纪绿洲小区建有配套幼儿园,但学位优先提供给本小区的住户,已经无法满足周边其他小区幼儿的就读需求。

同住育龙居的欧女士也同样面临这样的困境。她的第二个宝宝也将在2020年读幼儿园,到时候去哪里上学依旧是个未知数。

令他们不解的是,根据2016年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住宅小区开发总量达4500人或以上人口区域内需预留一所6个班或以上规模的幼儿园建设用地”,幼儿园用地有了,幼儿园在哪儿?

“天河区要找这样一块空地,是很珍贵的,但现在门口有这么好的教育用地荒废着,让这么多家长、小孩跑这么远,真不应该。”黄先生说道。

症结

已建好但未移交的配套幼儿园数量大

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历史遗留问题由来已久。未按照标准建设、建好未移交或者应建未建成为普遍问题。

根据广州市人大《关于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领域民生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的议案》(以下简称“002号议案”)统计数据显示,广州市已建好但未移交接收的居住区教育配套幼儿园135所,应建未建的居住区教育配套幼儿园29所。

造成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小区配套设施主要是由建设单位统一代建后移交,部分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建设或建设后未移交。另一方面也存在部分配套幼儿园因产权不明晰、建设不达标、用地规划手续不全等原因,导致无法达到办学条件或取得办学许可。

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业管理处副处长张炜云介绍,2016年3月1日后,广州市政府出台了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幼儿园要在首期预售之前就要完成规划验收,由住建部门同意接收,然后交给教育部门使用。

而此前,因没有相关规定,导致了历史遗留问题的产生。张炜云提到,从去年开始,广州市住建委和教育局梳理了各区的历史遗留问题,并通过各种途径督促企业移交。同时从2016年3月1日后,新建居住区的幼儿园全部要求在首期预售之前要完成验收。

今年5月,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周建军在报告002号议案实施方案情况时提到,议案办理期间,新增普惠性幼儿园82所。通过对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问题台账已较为完整清晰,共计445宗。

截至报告时,问题台账中39宗已完成移交和产权办理,36宗已取得阶段性进展,120宗已初步明确处理思路,推进化解率为44%。但他并未透露涉及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历史遗留问题具体数目和处理进度。

建言

将开发单位代建变为开发单位出资出地政府直接建设

如何解决就近入园难问题,此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时,天河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曾建议,对于未按照规划要求及时建设、移交配套教育设施的开发单位,由住建部门联合国规部门按照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制约开发单位,以及出台制约措施,在开发单位完成建设和移交工作前,限制其开展下一项建设项目或工作。

其次,为提升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使用效率,该负责人建议将目前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由开发单位代建的模式,调整为开发单位出资出地,政府直接建设,避免出现配置学校位置差、面积小、质量低、应建未建、建成不移交等问题。

广州市人大代表谭遇芳曾多次参与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历史遗留问题的调研,她建议,规划建设部门与开发商在筹建相关配套设施前,应让教育部门提前介入,督促开发单位按照小区发展规模和现代化学校的建设标准来规划筹建。住建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建造不达标、产权不清晰或未移交的不予办理预售许可证。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切实将政策落实落地,才能保证不出现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原国家督学徐建华建议,小区配套幼儿园除了应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用于开办幼儿园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落实国家规定和《决定》内容,将接收的幼儿园办成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让老百姓的孩子就近能上得起幼儿园。

在了解到《决定》出台后,黄先生和欧女士对自家小区建设又燃起了信心。“现在是个契机,二孩出生高峰,政府推动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我们小区应该争取这样的机会推动公办幼儿园的落地。希望这个十几年的规划能够落实,解决这么多年留存的历史问题。”黄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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