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涉恶犯罪3979件,总数居全国第一 起诉认定已估值黑财黑产约45亿
南方日报讯(记者/尚黎阳通讯员/翁毓华蔡笑何荷)12月8日,省检察院召开“广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主题新闻发布会。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涉黑及涉恶犯罪起诉3979件18398人,其中以涉黑起诉496件4663人,起诉涉黑恶案件总数位居全国第一。
检察长担任组长直接阅卷175件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来向东介绍,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均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设立扫黑办及工作专班,明确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目前全国扫黑办督办的10件案件已全部起诉,全部一审判决;中央督导组交办及转办线索已全部办结。
在专项行动中,广东检察机关发挥“一把手”头雁效应,检察长直接阅卷175件,参加审讯151件,出庭支持公诉78件。东莞“209”、珠海“325”等央督案件,承办单位检察长做到阅卷、审讯、出庭全程参与。
“六清”行动中,各地检察机关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涉黑恶案件办理进度,“六清”以来已清结案件774件,目前在办案件仅占总案的0.45%,清案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工作经验得到全国扫黑办肯定。
在重点行业领域,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威胁政治安全涉黑恶犯罪16件186人,起诉把持基层政权涉黑恶犯罪95件1161人,起诉横行乡里的“村霸”涉黑恶犯罪145件1392人,起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市霸”“行霸”涉黑恶犯罪331件2587人;起诉操纵“黄赌毒”涉黑恶犯罪732件4228人。
自行立案侦查涉黑恶“保护伞”11件
来向东介绍,在案件质量上,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共提前介入涉黑案件548件、涉恶案件979件,从黑恶定性、个罪认定、打财断血等多方面引导侦查。此外,建立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省检察院统一把关制度,共对479件案件同步审查,确保“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
在法律监督方面,检察机关依法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全流程监督,共立案监督131件,书面纠正违法171件,追加逮捕957人,追加起诉609人。多地检察机关联合法院摸清涉黑恶执行案件底数,围绕执行立案、变更执行、终结执行、财产处置等关键节点开展重点监督。
“挖伞清财”如何同步推进?来向东介绍,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均向社会公布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并指派专人处理,做到问题线索100%甄别、100%核查、100%处理。依法行使检察机关的侦查权,自行立案侦查涉黑恶“保护伞”11件,已起诉4件,均被法院认定为“保护伞”。
全省检察机关起诉认定已估值黑财黑产约45.94亿元,另有土地、房产、车辆等一大批。各地在提前介入、审查逮捕起诉、刑罚执行各环节加强对黑财黑产的引导取证和监督,向法院提出财产处置意见526件,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829件。
扫黑除恶,还要“以案促治”。来向东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1648件,涉及社会治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乡村治理、自然环保、金融放贷等十大重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已反馈1513件,反馈率达91.81%。拓展专项斗争广度,在办理黑恶案件中移送公益诉讼线索16条,提起公益诉讼8件,有力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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