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5月1日起施行 增设奖项 提高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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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记者王春艳报道:奖励金额增长,奖项增加,评选程序更加规范……新修订的《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下称《办法》)日前公布,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增设了广东省专利奖有关奖项,增加了广东专利奖授奖数量,并提高了奖励金额,包括将每届广东专利奖的金奖授奖限额由15项增至20项,奖金由每项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增设银奖40项,奖金为每项20万元;将原“广东发明人奖”改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对获得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个人,奖金由2万元提高至10万元。
修订后的《办法》将原“中国专利奖配套奖”更名为“中国专利奖嘉奖”,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奖金调整为30万元。
修订后的《办法》对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对评审程序进行细化规定和调整;优化了有关奖惩制度,规定将专利发明人(设计人)获奖情况作为晋升、考核的依据,强化了全过程违法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要求。
广东省专利奖已有多年历史。自2004年以来,佛山越来越多的企业出现在专利奖名单上。2018年,佛山企业在广东省专利奖上拿回2项金奖、12项优秀奖和1项发明人奖。
日前,佛山发布《佛山市促进专利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对本市企业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项目,分别资助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本市个人获得广东省发明人奖,资助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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