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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禁止工业物业的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

西江日报 2019-03-28 01:24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可进行分割和分割转让工业物业产权必须是在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且该国有建设用地的用途为工业;可分割和分割转让工业物业产权必须是已确权登记的,即不得采取预售方式进行分割销售;分割后的工业物业需具备可独立使用状态且可形成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此外,该通知还设定了一些限制条件,防范擅自改变工业物业的土地和房屋用途进行商品房开发。据悉,该办法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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